下月起实施!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2025-12-28 15:30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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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明年起,遛狗不拴绳

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不规范养犬

最高拘留10日

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明年起

遛狗不拴绳

严重者最高可能被拘留10天

此外,还从四个方面

对不规范养犬作出了规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了四条规定:

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规饲养危险动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驱使动物伤害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增两类违规养犬行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直击现实痛点,文内新增了两种针对违规养犬行为的规定:一是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近年来,对于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如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原标题:《下月起实施!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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