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捡到手机,该不该返还?
捡到手机,
该不该返还?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这首儿歌教会我们要拾金不昧。但现实中,如果捡到贵重物品不还,等待你的可能不是表扬,而是法律的制裁。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捡到贵重物品不还,会触犯哪些法律法规呢?
事情经过:小王在餐厅捡到一部九成新的高端手机。他环顾四周无人询问,便悄悄将手机带回家。失主小李多次打电话,小王先是挂断,后来直接关机,并找人刷机解锁供自己使用。小李通过报警和查看餐厅监控,最终找到了小王。那么,小王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侵占罪、侵犯了失主的财产所有权。
什么是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不归还的行为。
捡到贵重物品应该怎么做?
01
立即上交公安机关
如果在公共场所未能找到失主,就应该第一时间送到附近公安机关登记。
02
现场处理,尝试即时归还
如果在商场,餐厅等室内场所,可以大声询问或短暂等待,也可以交给工作人员,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03
谨慎核实,严防冒领
归还物品时,务必请对方精确描述物品特征,并核实身份信息,确保物归原主。
04
绝不使用、绝不处置
在保存物品期间,不得擅自使用,损坏或处置。
05
保持通讯顺畅,积极联系失主
若失主主动来电话,应接听并沟通归还事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面对意外之财
一时的贪念不仅会蒙蔽内心的善良
更可能换来法律的严惩
让我们自身做起
用行动诠释诚信
让拾金不昧的儿歌
在我们身边响起真正的回响
编辑:萨仁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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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萨仁呼
原标题:《【微普法】捡到手机,该不该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