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公布富蕴可可托海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规定的通告

2025-12-21 21:26
新疆

关于公布富蕴可可托海机场

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规定的通告

为加强富蕴可可托海机场净空保护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管理,确保富蕴可可托海机场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6号主席令)、《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富蕴可可托海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管理和电磁环境保护区相关事宜的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富蕴可可托海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富蕴可可托海机场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主要涉及:喀拉通克镇、铜镍矿、富蕴县畜牧科技园、穆勒德尔村、富蕴县轻工业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铁路一带区域内。

二、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1.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4.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5.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6.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7.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8.设置易吸引鸟类及其他动物的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鱼塘等场所;

9.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机场周边区域限制放养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防止鸟类对飞行安全产生危害;组织信鸽赛事,应当征得机场管理机构的批准。

四、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其他物体,应当满足净空限制高度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及国家和民航的相关规章、标准、规范,办理净空审核手续。

原标题:《【通告】关于公布富蕴可可托海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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