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筑回归路,生态赋能矫正心 | 社会参与,重塑新生

2025-12-21 21:40
上海

“生态矫治”长江大保护教育帮扶项目是崇明区引导社会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行为回归”和“心理矫正”的品牌项目。崇明区司法局紧密围绕“长江大保护”和“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积极探索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教育帮扶全过程,通过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成功引导一批曾因破坏生态资源而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从“破坏者”到“宣传者”、从“修复者”到“守卫者”的华丽转身。

核心理念:从“惩罚惩戒”到“修复赋能”

特色路径:“破坏者→修复者→守护者”的三步转化法

第一步:精准诊断,定制个性化“生态修复”方案

对因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非法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入矫的对象,会同心理咨询师、生态专家、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等进行联合会诊,分析其犯罪根源(如法律意识淡薄、生计所迫等),并量身定制以“生态修复”为核心的社区服务方案。将“法护生态”的内容融入日常教育中,通过各乡镇法护生态社会志愿团队力量,如陈家镇“东滩鸿雁”、绿华镇“西沙义警”、堡镇“新堡管家”等,在“鱼米之乡”的崇明营造起“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第二步:实践转化,社会力量协同赋能重塑价值观

这一转化路径的成功,依赖于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2021年3月的一天,社区矫正对象沈某为“尝野味”,将农药“克百威”先后二次撒于自家北侧稻田内,后每日早上至投放农药的稻田拾取被毒死的鸟类死体并存放家中冰箱内。公安民警在沈某家冰箱内查获到野鸭尸体7只、野鸭肉块20袋、鸟类尸体6只、“克百威”包装袋1个。沈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进入社区矫正后,沈某在多元化系列教育帮扶过程中法治意识和价值观念得到了有效转化和提升。例如,联合崇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沈某现场观摩非法狩猎案件庭审,感受法律威严,强化法治观念;邀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开展《野生动物与人类传染病》专题讲座,提升其科学认知与风险防范意识;与崇明东滩湿地公园合作,带领沈某实地了解湿地功能与候鸟迁徙规律,深化其对保护自然的理解;联合残联部门开展生态主题手绘活动,通过“一对一”帮扶残疾人创作,让沈某从助残善行中汲取向上向善的力量等。

第三步:赋能融入,从“修复者”晋升为“守护者”

一方面,与人社部门合作,为有需求的矫正对象提供生态养护、绿化种植、旅游服务等绿色技能培训,帮助其在生态环保就业领域获得一技之长;另一方面,在毗邻长江边的长兴镇创建村建立社区矫正生态修复实践基地,集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鱼苗增殖放流、生态治理等功能于一体,通过镇村两级共治弥补了因矫正对象非法捕捞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所造成的伤害。同时,邀请成功转化的矫正对象加入“法护生态”志愿者,在社区、学校、街面商铺等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用他们的故事教育更多人,完成从“修复者”到“守护者”的最终角色转变。

成效启示:在“+生态”和“生态+”中按需施矫

个体层面,实现了有效矫正与顺利回归社会,降低了再犯罪率,近五年崇明因破坏生态资源而犯罪的矫正对象重犯率为零,矫正对象在生态修复中重拾自尊、找回社会归属感。社会层面,直接补充了基层生态保护力量,修复了被损害的生态环境,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放大了“长江大保护”的群众基础。品牌层面,打造了具有崇明特色的“生态矫治”品牌,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鲜活崇明案例。

由此带来的经验启示是:找准结合点是关键,将国家战略(长江大保护)与基层治理(社区矫正)创造性结合,能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激发内生动力是根本:通过“角色转换”激发矫正对象的羞耻心与荣誉感,比外在强制更能触及灵魂,实现根本转化。社会参与是保障,只有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才能为矫正对象铺设一条坚实可靠的“回归之路”。

结语

长江大保护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任重而道远。“生态矫治”长江大保护教育帮扶项目利用崇明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在“+生态”和“生态+”中按需施矫、分类施策,把社区矫正工作融入“生态保护”时代主题,为矫正对象搭建了一个修复社会关系、实现自我价值的高阶平台,是推进教育帮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级生态岛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原标题:《多元共筑回归路,生态赋能矫正心 | 社会参与,重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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