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后,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连云港交警部门...

2019-03-28 17:58
江苏

本文原标题:《4月15日后,超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连云港交警部门回应来了!》

最近,在很多港城人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违规电动车都不得上路,而且超标的电动车按照电摩处理,车主必须去驾校考驾照、上牌照。如果没有做到,骑着电动车上路被抓到会被重罚!看到这消息,很多网友不淡定了……

(网络配图)

今天,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非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00万辆,数目比较庞大,电动车出行问题,成市民关注的热点。从今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开始实施,对于不符新国标的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4月15日起对新电动车登记上牌

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于今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再生产和销售。

新国标调整了对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

规定电动自行车

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h

车重不能超过55kg

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

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等

据介绍,2019年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网络配图)

买电动车时,我们如何判断是否超标?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也就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网络配图)

不符新国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针对大家已经购买的电动车,交警部门表示:目前群众已经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网络配图)

连云港交警将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交警支队交通指挥中心教导员张来军表示,交警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各地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结束后,将对无牌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开展整治。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

赶紧回家看看自家的电动车

是否符合新国标!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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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武娜 通讯员:金涛

总值班:吴弋 刘昆 编辑:杨乐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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