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起争议:建筑面积vs展开面积,计价标准该如何定?
同一份合同
双方就
按“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计价
产生争议
导致最后结算时
劳务款数额相差巨大

近日
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
审结了这样一起
因计价方式不明确引发的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01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刘某与郭某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刘某为郭某承建的宿舍楼进行装拆模板作业,承包单价为“37元/平方米”。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合同中“37元/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产生分歧。
刘某主张应按展开面积计算,劳务款为39.4250万元,郭某已支付27万元,尚欠12.4250万元及利息;郭某则主张应按建筑面积计算,劳务款为18万元,其已超额支付。
因双方未能就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刘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郭某支付剩余劳务款、利息及鉴定费。

02
法院审理
宜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合同中约定的37元/平方米是指建筑面积还是展开面积?
在建筑行业中,装拆模板确实存在按建筑面积或展开面积计价的两种方式。建筑面积是指建筑整体投影面积,而展开面积是指所有平面展开面积之和,两者比例通常为1:2至1:3左右,对应单价也存在明显差异。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的价格通常应与市场价格基本相符。为探求双方缔约时的真实意思,法院对两种计价方式进行了市场询价。结果显示,2020年左右,装拆模板人工费若按展开面积计算,约为每平方米35元至40元;若按建筑面积计算,则为每平方米65元至75元。合同约定的37元/平方米,更符合按展开面积计价的市场行情,也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相符。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郭某支付给原告刘某劳务款9.1450万元及利息;驳回原告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无异议,该判决现已生效。
03
法官说法
事后救济不如事前防范。法官提醒广大市场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务必将计价方式、履行期限等关键条款约定得明确、具体,避免潜在纠纷的发生。
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双方未能达成补充协议,且法院不能按照一般合同解释规则进行解释时,法院可通过以下方式倒推出双方交易习惯并确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审查争议事项在地域性行业(如本案建筑行业)中的通常做法。
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价格鉴定,对比合同约定与市场价格的匹配度。
结合合同目的(如劳务承包追求价格合理性)排除明显背离市场规律的解释。
04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供稿 | 广西高院
编辑 | 唐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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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工程结算起争议:建筑面积vs展开面积,计价标准该如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