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颜色革命”幕后黑手黎智英被定罪,专家:其心歹毒,罪有应得!
12月15日,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家公司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等案件在香港开庭。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当日就案件作出裁决,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
资料图:黎智英。张炜 摄
“这是对反中乱港分子倒行逆施的历史性审判,进一步彰显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意志和决心,更是对全社会进行的生动且深刻的国安教育。”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岛各界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叶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其行可耻、其心歹毒,黎智英罪恶昭彰
“黎智英案”所揭示的,是香港一段不堪回首的惨痛历史。
作为港版“颜色革命”的幕后黑手,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乱港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参与者。黎智英和其团伙多年利用《苹果日报》作为平台散播假消息、假新闻,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抹黑中央、唱衰特区政府的平台,以虚假、片面的报导误导市民、荼毒青年,煽动仇恨、颂扬美化暴力。
叶建明提到,黎智英还提供资金支持反中乱港分子,引发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及“黑暴”,令香港社会陷入无尽混乱,严重冲击了“一国两制”法治根基,让全港市民蒙受无尽苦难,至今创痛仍难以磨灭。
依法公正审理,充分彰显香港法治精神
“黎智英的罪行在海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无可辩驳,法庭审讯更公开、公平、公正。‘黎智英案’审讯期长达156日,法庭审视海量证物证据,加上各方书面陈词,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达52日。”叶建明特别指出,香港特区执法部门一直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关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法庭也严格依照法律及证据作出裁决,不受任何干涉,更绝无任何所谓政治考虑,“‘黎智英案’的审判充分彰显了香港法治精神”。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亦认为,香港法院在“黎智英案”司法过程中坚持了严格的司法独立和法治公义,坚持从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香港本地法律规范含义及遵循先例的普通法原则出发,进行专业而精准的法律解释与司法判断,“没有屈从于美西方的制裁压力,没有畏惧本案带来的任何风险挑战,体现了香港司法的独立性、专业性和高质量的裁判水准”。
然而,回顾“黎智英案”的审理过程不难发现,尽管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但各阶段均有美西方反华势力的抹黑攻击和干预施压,个别政客无视黎智英的犯罪事实,无视香港特区法治尊严,打着所谓“人权”和“自由”的幌子抹黑香港法治,为反中乱港分子开脱说项,试图通过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
“以所谓‘新闻自由’和‘人权’等概念来混淆国家安全,是借机生事的别有用心。‘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只是多年来利用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叶建明说。
田飞龙提醒到,“黎智英案”目前只是一审定罪裁决,后续还有具体量刑以及可能出现的上诉及终审程序,因而离全案最终定案仍有相关司法程序要进行,不排除黎智英本人或外部干预势力仍会颠倒黑白,肆意诋毁攻击香港国安法与香港司法。
“事实胜于雄辩,法理胜于谣言,法治终获荣光。”田飞龙说,黎智英在香港司法程序中享有充分的人权保障和诉讼权利保障,在依法羁押期间也有充分的人权与人道待遇。这些司法的细节表明香港法治的规范性与生机活力,更表明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社会对司法独立与法治核心价值的坚守与维护。
国安才能港安,国安才能家安
“此次裁决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一法定香江’的生动实践。这不仅是对黎智英个人的依法惩处,更是对所有反中乱港分子的严正警告。”中国社科院台港澳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叶远涛表示,任何人、任何组织胆敢挑战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无论其打着什么幌子,无论其有什么“后台”“主子”,都必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
维护国家安全只有进行时。当前,香港正处于发展关键时期,而国家安全是保持繁荣与稳定的最根本前提。“黎智英案”的裁决不仅揭示了破坏国家安全者的必然下场,更展示了香港特区坚定不移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坚定信念。
“外部势力妄图以港乱华,对香港法治说三道四,纯属徒劳。此次裁决为香港巩固由乱到治、保障由治及兴的局面,为香港聚焦经济民生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叶远涛说,事实证明,只有坚定维护国家安全,才能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让香港市民安居乐业,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龚亮)
原标题:《港版“颜色革命”幕后黑手黎智英被定罪,专家:其心歹毒,罪有应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