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与“宪”同行 护“未”成长

2025-12-04 16:23
山东

202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12月7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周”。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及法治观念,莘县法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宪法精神真正融入青少年日常生活。

城关法庭

12月3日,城关法庭李娜法官向莘县莘亭路学校初一学生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的宪法宣讲,内容紧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涵盖宪法基础知识、人格尊严、言论自由等板块,通过一系列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引导大家在校园中相互尊重、友善相处,自觉抵制恶意嘲讽等不当行为,同时指出言论自由并非绝对自由,须以不损害他人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为前提,引导同学们规范言行,理性表达,尊重他人。

燕店法庭

12月3日,燕店法庭两名干警前往燕店镇中心小学,开展了一堂别开生面的宪法宣传课。活动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紧密结合青少年认知特点,通过互动式、体验式普法方式,让抽象的宪法知识变得生动有趣,在孩子们心中播撒法治的种子。

干警崔艺文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义切入,阐述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崇高地位。她通过“宪法成长故事”的形式,生动介绍了宪法的演进历程,从历史维度充分展现了宪法对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保障作用,让同学们感受到宪法不仅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更是民族精神的法治体现。

干警禚洪亚则聚焦宪法与日常生活的联系,详细讲解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并结合“受教育权”“环境保护”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帮助学生们理解宪法如何具体守护他们的成长。通过真实案例的剖析,学生们认识到宪法不仅是抽象的法律条文,更是保障每个人日常生活的有力武器。

朝城法庭

12月4日,朝城法庭干警王楠在莘县朝城镇南关小学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宪法知识普及课。

课堂上,王楠通过“北雁云依”取名案例等生动事例,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地位和作用等,活动最后还一起观看了《宪法如何守护我们的一生》视频短片,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宪法与每个人生活的密切关系。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增强了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古云法庭

12月3日,古云法庭组织干警走进莘县古云镇中心小学,开展以“知宪法、守规则、护成长”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为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启蒙课。

古云法庭干警刘览博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用“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是‘子法’”这样通俗易懂的比喻,阐释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核心地位,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与意义。宣讲围绕“宪法保护我们的受教育权”“宪法规定父母的抚养义务”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结合趣味案例和互动问答,让抽象的宪法知识变得具体可感,引导同学们认识到宪法并非遥不可及,而是守护成长的“权利保障书”。

一生有“宪”,“宪”护一生。下一步,莘县法院将继续深化宪法宣传教育,不断探索创新宣传载体与内容形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持续深耕法治沃土,为建设法治莘县、平安莘县注入司法力量。

文字丨李娜 洪亚 王楠 览博

编辑丨岩磊

校审丨子强

终审丨敬启

原标题:《【宪法宣传周】与“宪”同行 护“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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