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法院 | 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近日,积石山县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效率与温度。

2023年9月10日,原告张某某驾驶其雇主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轻型货车,在送货途中与被告蒲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某身受重伤,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并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因与相关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某将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蒲某某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及保险理赔,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法官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于2025年11月28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原告的诉求和各被告的意见,围绕争议焦点,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赔偿标准,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纠纷。经过悉心调解,各方当事人逐渐缩小分歧,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在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张某某1.98万元;上述款项均定于2026年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积石山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法院主持调解,不仅高效、便捷地化解了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官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相关企业及个人应依法投保足额保险,以便在意外发生时能够有效抵御风险,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积石山县法院 | 高效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