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法院:“小额诉讼+先行调解”,9天化解涉企纠纷

“法院的调解方案既考虑了我们的经营实际,又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今后我们还愿意继续合作!”近日,蔚县人民法院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先行调解”模式,高效化解一起企业间租赁合同纠纷,从立案到成功调解仅用时9天,不仅厘清了双方多年的债务关系,更修复了企业间的合作信任,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的司法实践。
2020年6月,甲旅投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业务需求,与乙租车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商务用车,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按天计算,车辆租金外的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乙公司需在收到租金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依约交付车辆并开具全部租金发票,但甲公司累计拖欠一万五千元租金,且租赁车辆产生的交通违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乙公司多次催讨租金及违章处理费用无果后,向蔚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车辆租金及违章处理费用共计2万元。案件受理后,调解工作一度因被告突然提出的反诉请求而陷入僵局——甲公司声称乙公司也欠着其车辆租赁费用六千元未给付,要求在本案中直接抵扣。两家企业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
通过庭前沟通了解,乙公司当前因资金周转压力较大,迫切希望能尽快收回欠款,缓解“燃眉之急”,而甲公司则表示,并非恶意拖欠款项,而是对违章处理费用有异议。考虑到两家企业自2018年起便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如果妥善解决,不仅仅化解一时的纠纷,也能够修复两家企业的合作关系。
面对这样的局面,承办法官精准采取了两步走策略:第一步,快速定性,引导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本案标的额小、事实清楚,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其“一审终审、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制度优势能有效避免双方陷入漫长的诉讼周期。第二步,深度调解,打破程序僵局,实现“一揽子”解决。法官向甲公司阐明,其反诉涉及另一独立法律关系,不符合本案反诉要件,若另行起诉将增加双方时间与经济成本。为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诉累,法官提出将两笔欠款合并计算的“一揽子”调解方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双方同意互让一步,乙公司同意扣除,甲公司当即承诺支付剩余款项,这起纠缠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蔚县人民法院深化“小额诉讼程序+多元解纷”机制创新,通过建立“标的额自动筛查+庭前程序释明+调解方案定制”的全流程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效率,深化定分止争。
原标题:《蔚县法院:“小额诉讼+先行调解”,9天化解涉企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