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外】非法兑换外汇960万 河源两男子获刑

2025-11-25 16:24
广东

牵线居间换外汇牟利,看似“赚差价”,实则触犯刑法。近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罪案,被告人赖某、林某因居间介绍非法买卖外汇960万元,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时间回溯到2023年4月,被告人赖某、林某嗅到了"赚钱商机"——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提供居间介绍服务,通过抬高兑换汇率赚取差价。短短两个月内,二人两次促成姚某与澳门卖家的现金兑换交易,累计兑换人民币高达960万元,赖某、林某分别从中获利34256元和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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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科

河源中院刑一庭法官

外汇管理是国家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会造成国家外汇流失,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上述两人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由于被告人林某系累犯,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林某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许科

河源中院刑一庭法官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个人和单位如需进行外汇兑换,应通过银行(或)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切勿贪图便利或高额“利润”诱惑私下交易。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即属于“情节严重”,将面临刑事处罚。法官提醒,莫让“赚快钱”的贪念冲昏头脑,任何试图规避国家金融监管、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河源法院河源电视台联合摄制

通讯员:徐晓曦

编辑:江嘉敏

校对:徐晓曦

审核:骆平

原标题:《【法庭内外】非法兑换外汇960万 河源两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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