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开展第四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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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切实维护我省网络空间安全稳定,进一步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推动全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体系持续优化与高效运转,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山东分中心(以下简称山东互联网应急中心)联合开展第四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工作,征集在网络和数据安全等领域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做好山东省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省内成立或有常驻山东办事机构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且为非外资企事业单位,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应急技术装备,能够并且愿意为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企业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组织管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经营状态良好,承担应急服务工作的人员能够保持相对稳定,承担过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服务、评估、修复、测试等工作,具有大型安全应急处理服务项目经验。正式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至少2人具备网络安全等技术认证资质和网络安全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四)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包括相应岗位、人员,以及实施应急响应服务必需的工作条件。
(五)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工控安全、物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云计算安全、新型网络威胁应对(人工智能、区块链、软件供应链)等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技术优势。原则上每个申报单位限报2个专业领域。
(六)服从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山东互联网应急中心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积极参与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能够承诺积极参与全省网络和数据安全专题会议、应急演练、业务培训、沙龙论坛、宣传教育、人才培养等活动服务保障。
(八)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安全保密规定,保守网络和数据安全应急支撑任务相关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的系统信息和数据的安全,严防失泄密等事件发生。
(九)申报单位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书。
(十)填写的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包含涉密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二、工作流程
按照“自愿申报、公益服务、公开透明、择优遴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工作流程主要包括自主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发布名单等环节。
(一)自主申报。1.提交电子版申请书。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准备申请书,并于12月8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sd_liuj@cert.org.cn,电子版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单位名称-支撑单位申请书”。2.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申报单位应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于答辩当天递交至指定地点,答辩结束后自行带回。
(二)材料初审。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组织有关申报单位补充完善材料,材料初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组织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听取申报单位答辩,对申报单位的技术支撑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审,评估确定遴选建议名单。
(四)发布名单。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山东互联网应急中心研究确定支撑单位名单,在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授予“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称号,有效期为2年。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山东分中心
2025年11月24日
原标题:《关于联合开展第四届山东省网络安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