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一张订货单 两方各执词——龙潭法庭巧解买卖合同纠纷

2025-11-18 18:55
湖南

近日,溆浦县人民法院龙潭法庭打破传统“坐堂问案”模式,将调解现场“搬”至当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11月,原告李某在当地某家具店订购了一套实木家具并支付相应货款。但在家具送货上门使用后,原告李某发现实物木材与订货单约定材质存在明显差异,怀疑商家以次充好。为验证猜测,原告李某取样送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家具材质确与约定材质不符。此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李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查阅案卷,发现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诉讼标的额不大,具备调解基础。考虑到家具属大件商品,搬运、查验不便,为直观查清实情、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上门开展现场勘查与调解。

调解现场,法院干警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仔细核对家具实物与原始订货单据,认真倾听双方诉求。随后,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近两小时耐心沟通,双方分歧逐渐缩小,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家具店退还李某全部货款,李某配合取回涉案家具。

“真没想到法官能亲自上门解决问题,不用来回跑法院,烦心事就了结了,真的太感谢了!”李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致谢。家具店负责人也表示:“这次调解给我们上了堂生动的法治课,今后会规范经营,明确合同条款,避免再发生类似纠纷。”

龙潭法庭将调解工作前移至现场,高效直观查明事实,以“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一举措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丽蓉

一审|肖洁

二审|张利平

三审|王伟平

原标题:《【办实事】一张订货单 两方各执词——龙潭法庭巧解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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