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制服,你穿对了吗?
司法威严,始于仪表。规范得体的审判制服穿着,是法院人专业素养与司法尊严的直观体现。“着装礼仪”规范,是每位法院工作人员的必修课。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温习这些细节,看看你的日常穿搭是否都做对了!
一、审判制服穿着规范
审判制服是法院人的职业标识,穿着务必做到整齐洁净、端庄得体。不同季节款式,要求各有侧重。
夏装规范

着短袖夏服时,
短袖衬衣搭配夏裤(裙)
,上衣外穿,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春秋服/冬服规范

着春秋服、冬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衬衣下摆扎系于裤腰内。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法袍穿着规范

法官在
审判法庭开庭审判案件或出席法官任命或者授予法官等级仪式时,应当穿着法袍。法官在出席重大外事活动或重大法律纪念、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法袍。除此之外的其他场合,不得穿着法袍,其他人员在任何场合不得穿着法袍。
着法袍时,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下着春秋(冬)服制式裤子。法袍自带法徽,无需额外佩戴。
二、法徽佩戴规范

法徽分为大法徽和小法徽,大小法徽的佩戴场合不同。
佩戴法徽仅限于审判制服,不得在其他服装上佩戴。穿着审判制服不得佩戴法徽以外的徽章。
开庭时,根据季节着审判制服,应当佩戴大法徽;在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应当根据季节着审判制服,佩戴小法徽。
佩戴位置详解

夏服:法徽佩戴在上衣左胸口袋上沿上方正中,法徽下沿与口袋上沿平齐。

春秋服/冬服:男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女式制服法徽佩戴于与男式制服相同位置。

法袍:法徽已绣制,无需佩戴。
三、着装禁止性规范
为维护司法形象,以下情形务必严格禁止:
仪容仪表禁忌




穿着搭配禁忌





行为举止禁忌




其他禁止事项
非执行公务期间,不着审判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
不着审判制服从事与法院工作性质和司法人员身份不符的活动。
不将审判制服出借、赠予、转让给非法院工作人员。
规范着装,非是繁文缛节,而是职业尊荣与司法威严的外化。每一个纽扣的系好,每一枚法徽的正位,每一次仪容的整洁,都在无声诉说着法院人的专业与庄重。让我们从规范着装做起,共同守护司法的神圣与尊严!
原标题:《审判制服,你穿对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