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干警谈丨杨爱席: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将心比心
杨爱席
饶阳县人民法院
城关法庭庭长
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将心比心
当“如我在诉”与“榜样的力量”两个关键词在讲坛现场交汇,我本以为会看到一场对先进事迹的常规宣讲。然而,随着两位来自不同岗位的司法榜样依次登台,用亲身经历拆解“如我在诉”的实践密码,这场讲坛逐渐变成一次直击心灵的精神洗礼——原来“榜样”从不是高高在上的符号,而是把“别人的难事”当成“自己的急事”,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共情与责任的普通人;“如我在诉”也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榜样们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写在判决书里、落在行动上的民生答卷。

讲堂开始,赵法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法官不能只追求程序合法、裁判公正,更要学会换位思考。在赵法官的讲述中,某地法院送达判决书时,受送达人在现场吵闹,妨碍送法工作,依法本应接受处罚,但考虑到受送达人当时的处境和感受,乍然接受一份充满专业术语的判决对其存在一定难度,这时需要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对其讲解和疏导,这就是我们不能只单纯地完成表面工作,极力追求“案结事了”,更要在理解当事人的基础上,对当事人多上一份“案外延伸”的耐心。以往我们谈论司法公正,多聚焦于“不偏不倚”的中立性,却忽略了当事人因信息差、情感波动而产生的“弱势感”。这个故事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如我在诉”的第一层内涵:立场的转换,是司法共情的起点。
“把当事人的事放在心上,当成自己家的事,一个拥抱、一句暖心的话语,都可能让当事人放下忐忑、戒备的心。”王法官告诉我们,某个案件因为案情复杂、当事人情况特殊,在司法程序快要走不下去的情况下,她依然坚持做当事人的工作,传递坚强的力量,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做通了当事人的工作,司法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司法工作不能只靠冷冰冰地讲法条,更要和当事人多沟通、打开当事人的内心,明白他们的真实诉求;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更要兼顾社会效果,让正义的实现过程,充满对人的尊重。
两位法官围绕自己的亲身经历进行讲述,告诉我们,真正的“如我在诉”绝非单纯的程序完备,而是对当事人焦灼与期待的感同身受,用奔波与沟通为困境中的家庭撑起希望。法官手中的法槌,敲下的不仅是是非对错,更关系着一个人的生计、一个家庭的未来。
“如我在诉”是立场的转换,审理案件时要设想“如果我是当事人”“如果我是败诉方”会怎样,在视角切换中把握纠纷本质;是共情的实践,面对材料不全的讨薪者,不是简单驳回,而是帮其梳理证据,用耐心搭建正义桥梁;更是权利的谦抑,审理公司解散案时,因顾虑数百名员工的生计而主动促成和解,让司法成为矛盾的修复剂而非关系的割裂刀。正如讲坛所强调的,这不是降低司法权威的“和稀泥”,而是通过共情提升司法公信的“金钥匙”。
从田间地头的现场测量,到互联网法庭的跨洋调解;从裁判文书中通俗易懂的说理,到判后耐心细致的答疑,这些实践都在回答同一个问题:如何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当败诉方因“被认真对待”而坦然接受结果,当农民工握着赔偿款说“相信法律公正”,司法的温度便在这些瞬间具象化了。
走出讲坛,“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这句话始终萦绕耳畔。“如我在诉”四字虽简,却为司法工作标注了价值坐标——它要求司法者既要做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更要做体察民情的“贴心人”。唯有如此,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温暖与力量。
原标题:《如我在诉·干警谈丨杨爱席:在每一个案件里践行将心比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