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航司发布日本航线客票处理通知:机票可免费退改
11月15日,国航、南航、东航三家航司发出通知,公布了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置方案,对于出行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费退改处理。
东航在《关于日本相关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告》中表示,为协助行程涉及日本航线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现发布东航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凡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可免费变更一次,退票则免收退票手续费。

南航在《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中明确,对于在今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国航在《关于发布国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中明确,对于在今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原标题:《三大航司发布日本航线客票处理通知:机票可免费退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