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祝宏军荣获全市“先进工作者”表彰

2025-11-15 08:03
陕西

日前,咸阳市第十三次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名单公布。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祝宏军荣获“先进工作者”表彰。

祝宏军,49岁,中共党员,现任咸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入警25年来,祝宏军始终冲锋在刑侦工作第一线,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他精研业务、高效履职,屡破大案要案。先后参与侦破部督淳化“2016.7.20文物被盗案”和彬州“2018.11.6”盗掘古墓葬案,用实际行动践行“把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他敢打敢拼、冲锋在前,组织建立线索摸排新模式,做到了甄别、核查、处理、反馈“四个100%”。在全国公安机关“六清”行动中,他迎难而上,主动请缨,经过90个昼夜鏖战,成功抓捕部督逃犯马某某,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和全国“逃犯清零”作出了重大贡献。其先后参与侦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9起,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9个,市公安局连续6年位列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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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点赞!祝宏军荣获全市“先进工作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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