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特种作业,上岗务必持证!

2025-11-12 15:35
湖北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因特种作业危险性大,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需特别注意的是,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特种作业人员在证件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6年1次。过期未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持失效证件上岗作业属违法行为。

以下特种作业

违规违法典型案例

请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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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5年2月25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钢结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钢结构有限公司员工潘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后经核查,潘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应复审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属于无证作业范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潘某进行焊接作业。

【评析】本案中,潘某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因未按期复审而失效,但所在公司仍安排其上岗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某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钢结构有限公司罚款12800元。

2

2024年7月22日,行政执法部门接群众举报后查实,某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排员工徐某在未取得高处作业证的情况下,在坠落高度基准面3米的地方从事户外广告牌安装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徐某从事高处作业。

【评析】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它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本案中,该装饰设计工程公司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的徐某从事高处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某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装饰设计工程公司罚款7000元。

3

2024年7月1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家具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电工林某低压电工证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12日,直到7月1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林某的低压电工证到期未复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行政执法部门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林某从事低压电工作业。

【评析】本案中,林某持有的低压电工证已经因过期失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所在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公布的《某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4

2024年5月13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员工高某某负责该企业10KV高压配电室电气设备运行相关工作,但是未持有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评析】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件“特种作业目录”,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它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防爆电气作业。本案中,该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高某某从事高压电工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行政执法部门对该公司罚款1万元。

5

2023年3月4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公司职工田某某未取得过氧化工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过氧化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公司当场纠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田某某从事过氧化作业。

【评析】:过氧化工艺作业指过氧化反应、过氧化物储存岗位的作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过氧化工艺作业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范畴。本案中,田某某未取得过氧化工艺操作证从事过氧化作业,危险性极高,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结合《某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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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开展特种作业,上岗务必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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