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消防日:这些行为,当心踩到法律“红线”!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安全用火用电
2025年11月9日是第34个全国消防日,设立目的是为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今年的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安全消防,人人有责!
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知识
你知道多少呢?
一起来了解:
01
某小区楼房高层着火,小区居民报了火警,消防车很快就到达小区,却发现有辆车停在了消防通道上,消防车无法靠近着火点。物业连忙联系车主挪车,车主不以为然,磨蹭了一会才慢悠悠地下楼。此时,火势已不可控,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
车主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点击上图占道车辆查看答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02
李某看到小王撬开了小区内消防栓的开关,赶紧上前阻止,小王则不耐烦地说自己只是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他认为这些消防设施平时也没什么用,随便玩玩也没关系,觉得李某阻止他是多管闲事。
小王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点击上图消防栓查看答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有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03
周末,某商场正在营业时间。一家商户发生火灾,火势蔓延很快,疏散人员刻不容缓。商场经理在知道火情后,赶紧跑出了商场,远远地看着火势越来越大,导致商场内部分顾客因得不到有效疏导而受伤。商场经理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他很不服气,觉得面对火灾,逃生是人的本能,自己跑出去没有问题。
发生火灾时,作为商场管理人员的经理,丢下顾客自己跑开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点击上图右侧人物查看答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04
叶某开了一家宾馆。一天,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这家宾馆展开了消防监督检查,却发现该宾馆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使用和营业,因此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叶某叫冤:“我这个就是家庭宾馆,家里房子改的,也没人告诉我需要消防安全检查啊!”
叶某这个情况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吗?
(点击上图宾馆招牌查看答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许可。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及时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核查。
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经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予以许可。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十八条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05
某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工程承包方指使张某在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因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作业区域也没有相应的防火措施,张某想要拒绝,但承包方坚持认为不会出事,要求张某直接作业,不然就开除他。张某只得作业,结果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导致了火灾。
工程承包方可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点击上图沙发查看答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四条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学习消防法规法律
是为了守护我们自己
明确法律底线
履行安全职责
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消息来源:虹口区司法局
法治浦东综合编辑
原标题:《全国消防日:这些行为,当心踩到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