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源共治”瞰承德 | 调解化干戈 和谐暖人心——兴隆法院兴隆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互换引发的纠纷

2025-11-04 17:30
未知

兴隆县某村村民相某与李某本是多年好友。十五年前,二人口头约定互换承包地经营,此后各自在互换的土地上栽种果树。今年春,因他人欲高价租赁原属李某的承包地(现由相某经营),李某多次与相某协商收回土地未果。2025年,李某饮酒后情绪失控,持刀砍毁相某承包地内六棵盛果期梨树的主枝,造成树木严重受损。相某报警后,当地派出所迅速出警,固定证据并依法传唤李某。李某承认过错,但因家庭经济困难且年事已高,警方未予行政处罚,建议双方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

兴隆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庭长王冰与承办法官管长民高度重视,立即委派经验丰富的特约调解员孙国昌介入,并强调:"此类邻里纠纷,调解成功不仅能修复关系,更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孙国昌联合乡、村干部深入被告所在地,在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初期,李某夫妇情绪激动,言语粗鲁,李某甚至借酒撒泼、试图离场辱骂原告。孙国昌当即严肃训诫:"邻里相处应以和为贵,酒后冲动不是违法借口!"其严厉态度迅速震慑了当事人。随后,调解员与乡、村干部轮番上阵,以"情"拉近距离——回忆双方多年友情;以"理"阐明是非——互换土地后树木权属归属;以"法"释明责任——故意毁坏财物需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耐心劝导,李某逐渐认识到自身错误,双方态度缓和。

经过数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向相某道歉,并将赔偿金亲手交到对方手中。相某接受道歉后,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兴隆法院

原标题:《“三源共治”瞰承德 | 调解化干戈 和谐暖人心——兴隆法院兴隆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互换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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