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认证!乌海一农产品凭实力出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认定“乌海葡萄”为地理标志产品。这一金字招牌的落地,标志着源自乌海市的这片“紫色甜蜜”以其独特品质和深厚底蕴,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权威认可,迈入了品牌化发展的新纪元。

乌海,地处乌兰布和沙漠、库布其沙漠和毛乌素沙地交汇处的城市,这里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有效积温高,加之富含矿物质的沙壤土,让这片土地孕育出“乌海葡萄”香气浓郁、酸甜可口的独特风味。走进海南区赛汗乌素村黄河村民小组的葡萄种植园,连绵的藤架上挂满了串串成熟的葡萄,果香四溢。种植户王胜云正和工人们一起忙着装箱打包。他拿着刚摘下的葡萄向记者介绍道:“我们种的‘红地球’,果肉硬脆,能切片不流汁;‘无核白’蜜甜清香,在市场上是抢手货。”
“听说咱‘乌海葡萄’成了地理标志产品,心里特别高兴!”王胜云脸上洋溢着自豪的笑容,“现在有了国家给的这张‘身份证’,咱们的葡萄更金贵了,名气更大了,以后销路肯定会更广。咱们种植户的干劲儿更足了,一定要把品质搞得更好,不能砸了这块金字招牌。”
对于乌海市的葡萄酒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针“强心剂”。“‘乌海葡萄’成为地理标志产品,为我们产区的葡萄酒提供了最有力的‘风土证明’,同时也增强了消费者对我们产品原料乃至葡萄酒品质的信任度,对品牌塑造和市场推广非常有价值。”内蒙古吉奥尼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部长石波说,“我们将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讲好乌海风土故事,酿造出更具特色的优质葡萄酒。”
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不仅是对产品原产地和独特品质的保护,更是对一方风土和传承技艺的肯定。乌海市农业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郭燕玲介绍:“‘乌海葡萄’的卓越品质,是天时、地利、人和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不仅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更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套从节水灌溉、整形修剪到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标准化栽培管理体系。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是对我们坚持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路径的肯定。”
据悉,今年乌海市葡萄种植面积达1.86万亩,品种110多个,年产鲜果7000吨,并衍生出葡萄酒、葡萄汁等系列深加工产品,同时催生了以葡萄为主题的观光农业、采摘体验和“葡萄+旅游”等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
这颗生长在北纬39度的“沙漠珍珠”,正以其日益提升的品牌影响力和产业带动力,成为推动乌海市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
每日一学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综合功能,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黄河河道,包括黄河干流乌海段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黄河支流。
第三条 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自然规律,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黄河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黄河河道的统一管理;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组织巡河管护队伍,实施河道治理、清障、采砂管理、防护工程的加固维修以及防汛抢险等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区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黄河河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河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文体旅游、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黄河河道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河道保护和管理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河道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河道保护和管理的意识。
原标题:《国家级认证!乌海一农产品凭实力出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