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两所小学签订互助协议:“帮忙”结算超额招待费

王晓菊、涂新玉、陈勇/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3-20 09:57

2019年1月,湖北省枣阳市纪委监委的一则通报在当地引发关注: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孙永国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同城吃请、大吃大喝并提供香烟。孙永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事情要从2018年8月说起,枣阳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孙永国相关问题线索:“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孙永国,私设小金库;为教职工定做羊绒大衣,在私立实验小学报销并从中吃回扣……”市纪委监委将问题线索交由派出第二纪工委进行调查。

“反映的问题既然涉及私立实验小学,我们就先查清两校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组长周辉建议先到私立实验小学调查。

经与该校负责人谈话,调查组了解到两校签有一份《牵手互助协议》。协议显示,2004年8月,私立实验小学为扩大学校知名度,以开展教学交流、互助办学为名,每年向第一实验小学支付一定的教育互助费并签订协议。

“按照协议,2008年至2017年,你们应当支付第一实验小学177万元互助费,为什么账面上显示只支付了137万元?”调查人员指着互助费支付凭证问道。

“我校2009年发生了一些意外事故,赔付了不少补偿款,为此有些互助费没有支付。”该校负责人辩解道。

谈到这里,调查陷入了困境。

“近几年来,孙永国为每名教职工定做了两套羊绒大衣,每套1000多元共计50多万元,在私立实验小学报销。”调查组想起群众举报的内容,于是又详细查阅了私立实验小学近几年的账目,果然找到了私立实验小学报销制作羊绒大衣的票据。

“你们单位只有不到100名教职工,为什么你们购买了近300件羊绒大衣?”调查人员小陈不动声色地问道。

“2014年秋季,我们学校经营状况有所好转,校庆时打算给全体教职工每人定做1件羊绒大衣,之前,私立实验小学经营困难,第一实验小学的校领导及教师多年来为我们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帮助,为表示感谢,我们向孙永国校长提议,给第一实验小学的教职工每人也定做1件,他表示同意。”该校负责人解释。

孙永国也承认了安排私立实验小学给本校160名教职工分别定做1件羊绒大衣的事情。

“怎么这里还有一大沓同一酒店的报销单据?前面没有看到你们在这家酒店招待过啊。”在查看私立实验小学账目时,调查组还发现了其他端倪。

账目显示,私立实验小学在2015年之前招待次数不多,且金额普遍较小。2015年起突然出现这么一沓招待费报销单据,且金额较大,有可能存在问题。经过仔细辨别,报销单据的就餐单位显示为“第一实验小学”,并有第一实验小学具体经办人的签字。

原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越来越严,但第一实验小学招待费用却一直居高不下,远超公务接待年初预算数。为解决超支部分的招待费,两校经过协商达成共识,第一实验小学将超额的招待费转移给私立实验小学,由私立实验小学帮忙结算,结算款冲抵未支付的教育互助费。

经查,2008年至2017年,私立实验小学共支付第一实验小学177万余元,而第一实验小学账目上仅有137万元入账,孙永国将未入账的40余万元挂在私立实验小学账目上,作为小金库使用。其中,2015年至2017年,私立实验小学结算115次第一实验小学招待费用,共计9.9万余元;给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定做羊绒大衣,花费30.4万元。

至此,这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水落石出,其他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原题为《变味的教育互助费》)

    责任编辑:顾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