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化身廉政警示“课堂”
9月17日,东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120余名村干部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鲜活案例敲响纪律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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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担任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 在土地流转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9万元,数额较大;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资金230.384万元,其中个人分得128万元,数额巨大;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扶贫款的管理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2万元。刘某某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定刑量刑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法庭调查和辩论,刘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认罚。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旁听席上,村干部们全程严肃观看庭审进程,直观了解刘某某如何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让在场人员深刻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认识到违纪违法必将付出的惨痛代价。
反面典型既是直击人心的“清醒剂”,更是发人深省的“活教材”。此次活动通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模式,将法庭变为廉政课堂,引导基层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王某飞、刘某娟雇佣陈某盛为其处理电力安装相关工作,2024年5月15日,陈某盛在工作时意外坠落伤亡,其家属与王某飞、刘某娟等就该生命权补偿事宜协商未果。经三家镇政府、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四更法庭受三家镇政府委托,组织双方共同到庭调解。在承办法官的指导、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给付原告14万元,剩余补偿款项承诺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该起纠纷最终化解于诉前。
此次府院联动,是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通过跨单位跨部门协作,达到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既能快速响应解决矛盾纠纷,又形成基层社会格局层面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氛围,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26日上午,东方法院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东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阳华,副市长符艳丽,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吉海等领导以及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等13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王某剑利用担任东方市某小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王某生、苏某、符某豪等人的串联下,接受29名学生家长的请托,为不符合规定的学生办理入学事宜,非法收受入学“指标费”共计人民币68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入学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8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剑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程序规范,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该案将择期宣判。
参加庭审旁听的干部表示这是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课,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警醒自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坤
图 编辑|黄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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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符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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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庭审现场化身廉政警示“课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