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说普法丨离婚时,哪些情形可要求补偿/赔偿?一图读懂!

2019-03-19 17:14
河南

豫法阳光 昨天

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算是比较前卫的做法,因为传统观念认为,结了婚就不应该分这么清楚了,一家人一同生活,天天去算账是不信任的表现,太见外、太伤感情了,所以不要划清界限,分什么“你的”、“我的”,说“我们的”就好。

但是有些人并不接受这些观点,反倒认为两夫妻明算账更有安全感,能各自支配手里的钱会轻松很多,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相爱但又彼此独立而不依附,这只是相处模式的选择问题,并不影响我爱你。

笔者则认为,充满利益权衡的感情让人很累啊……不愿吃亏,也不愿拖欠别人太多,处处为自己留条后路,付出的背后都暗藏着期待,这也叫自保式婚姻(谈恋爱时叫自保式恋爱,理性而又克制,谨慎地投入,怕自己得不偿失),个人不太喜欢这种相处模式呢,如果彼此相爱,根本不用担心对方会“亏待”自己,大家互相成就,放心去付出就好,毫无后顾之忧,站在同一战线,齐心协力向现实宣战……

如果大家真想清楚了,决定要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那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而且最好、最好去办理公证(拿着身份证、结婚证、协议、财产权属凭证去办理,还必须是双方共同申请,不得委托办理),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其法律效力。

来源: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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