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释法|以“中医养生”为名,行“中医诊疗”之实?违法!
针灸作为中医传统疗法之一,在养生热潮兴起的当下,深受群众喜爱。然而,一些按摩店、中医养生馆披着“中医养生保健”的外衣,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提供针灸、正骨等中医诊疗服务,不仅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更对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案件回顾
近日,监督员对辖区内某保健按摩服务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张某某(化名)身穿白大褂正在为患者开展针灸治疗,一旁放置了使用过的一次性针灸针,店内还有电针仪、采血笔等医疗器械。
经查实,该机构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保健按摩服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经营者张某某(化名)为患者开展针灸等中医诊疗活动亦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医师相关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医疗器械,并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的行政处罚。法律链接
违反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处罚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卫监提醒
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有“边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要注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的定义、范围、服务内容,并重点厘清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边界,规范了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人员的资质要求。
二、机构和人员开展中医诊疗活动有要求!1、什么样的机构才能开展针灸活动?
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且诊疗科目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或者已经取得《中医诊所备案证》诊疗范围有针灸项目的中医诊所,可以开展针灸活动。
2、开展针灸活动的个人需要什么资质?
开展针灸活动的个人首先需要是医师,比如取得中医专业《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取得有针灸专长《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师可以在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针灸活动。
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不能开展诊疗活动。从事针灸操作的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开展,市民朋友如有需要请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原 创|健康普陀医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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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医”案释法|以“中医养生”为名,行“中医诊疗”之实?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