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秸秆焚烧危害大,随意焚烧还违法!
秸秆禁烧《湖南省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方案》指出,长沙市属于Ⅰ类禁烧管控分区,行政区总面积1.18万平方公里,辖区耕地总面积309.14万亩,全市禁烧耕地面积比例为100%。
对禁烧区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或将面临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秸秆焚烧危害大!
随意焚烧还违法!



随意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环境
存在火灾隐患
更是违法行为!
随意焚烧秸秆
会受到哪些惩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身体健康
希望大家能够携起手来
共同遵守禁烧秸秆相关规定
一起保护我们头顶的蓝天白云
(值班领导:罗思斯 审核:闵滔滔 统筹:刘石江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卢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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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惕!秸秆焚烧危害大,随意焚烧还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