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主岭:基本农田 未批先占 四年维权未休

2025-08-08 15:37
辽宁

 图为董洪艳提供新胜公司在厂区外的圈地围挡入口

2025年8月,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苇子沟街道长青村,村民董文善承包的954平方米农田仍被圈在围挡内,围挡入口处挂着“生产区域 闲人免进”的标牌。围挡内的土地上杂草丛生,其中董文善承包地中的252平方米被山皮石覆盖,用作运料车辆通行道路。围绕着这片承包地的归属及占地赔偿问题,其儿子董洪艳代替父亲维权已逾4年,仍未尘埃落定。

维权行为被控妨碍通行

2024年1月,董文善之子董洪艳在被山皮石覆盖的自家承包地上设置了栅栏,阻止车辆通行。他表示,“来往的运料车辆都是重载,被破坏的土地会越压越实,恢复耕种的难度也就越来越大。”

 图为董洪艳提供其在现场设置的栅栏 

2024年3月,围挡的建设方公主岭市新胜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胜公司”)以“排除妨碍”为由提起诉讼,认为董家在公主岭市规划道路北一街上设置栅栏,妨碍运料车辆通行,对其公司冬季供暖造成严重影响。

自然资源部于2025年1月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显示:“目前该地块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董洪艳代父出庭答辩时指出,结合之前的行政判决,案涉土地权属未发生变动,而所谓的规划路北一街,目前尚未有明确的规划或实际存在的依据。在自家承包地设立栅栏,没有侵害任何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图为董洪艳提供收到自然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025年6月2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新胜公司败诉,法院认定新胜公司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

但董洪艳并不认为纷争会就此结束。早在2024年5月,新胜公司因于2023年10月擅自占用1278平方米耕地堆放秸秆及建设围挡圈占土地,被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十五日内自行清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玉米秸杆及围挡,恢复土地原貌。”

 图为董洪艳提供关于公主岭市自然资源部门《处罚决定书》及秸秆堆放现场 

时至今日,围挡仍在。董洪艳在2025年1月拍摄的现场照片显示,新胜公司也仍在将围挡内的土地作为秸秆堆放场地。“等到秋冬季运料高峰期,恐会再生变故。”

因强制征收走上维权路

董家这块承包地的权属之争始于4年前。2021年4月26日,公主岭市政府发布了拟征地通告,拟对苇子沟街道长青村进行土地征收。在涉及的20余户中,除董家与另一户村民外,其余村民相继与村委会签订了征地合同。

当年8月21日,苇子沟街道办事处作出《清地通知书》。9月1日,因董家未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苇子沟街道办事处实施强制征收,并同步将征收补偿款提存到长青村委会账户。董家954平方米承包地上的大棚被拆除,其中252平方米土地上的山桃树被清移,转而在地下铺设了60公分口径的管道,在地面铺上了山皮石。这片土地也随之被圈到了围挡里面,几乎成了新胜公司专属用地。

董家没有到长青村委会领取征收补偿款,而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2022年1月13日,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认为苇子沟街道办事处强制征收行为未经法定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确认强制征收承包地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及,“案涉土地已征收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图为董洪艳提供公主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对于“征收完毕”的认定,董洪艳是不认同的。他说,“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答复,围挡内的土地仍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同时,董家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案涉土地是“基本农田”。而根据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需要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审批同意。

农田荒芜问题有待解决

胜诉后,2022年2月,董家与苇子沟街道办事处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随后,该行政赔偿案历经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22年一审、2023年重审,2024年长春市人民法院二审、2025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行政赔偿案于2025年3月18日落下帷幕,判决苇子沟街道办事处赔偿地上附着物4.15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当前,苇子沟街道办事处还未履行判决。尽管时间漫长、过程曲折,董洪艳依然保持着淡定,“土地承包权还在董家。”

 图为董洪艳提供现场围挡内土地荒芜状态 

在新胜公司所设立的围挡内,未经合法手续征收的大片土地仍处于荒芜状态,而这片土地涉及的未批先占、以补代征等违规违法问题也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记者 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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