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家属:将根据补充侦查证据继续审理
今天,百万粉丝网红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遇害案
上午9点
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次开庭
,时长00:33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某某、沙某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余某某在抢劫被害人财物后,为逃脱法律责任,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人灭口,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8日,罗大美方的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属要求三个被告人全部死刑。他认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残忍。涉案3人在不同的阶段都分别担任了主要的犯罪角色,应该认定为共同主犯,均应从重处罚。

▲罗大美生前照片
罗大美家属提供的检方起诉书显示,涉案3人分别为余某某、沙某某、杨某。检方查明,2023年7月5日晚,按照余某某的指使,杨某将尚某锋(罗大美原名)诱骗至南阳市内余某某的出租屋。余某某将尚某锋控制后,指使其同居女友沙某某支付杨某500元。随后,余某某伙同沙某某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间通过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某某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转账。7月7日凌晨,在向尚某锋索要二百余万元后,余某某与尚某锋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推入红薯窖掩埋。
经鉴定,罗大美颈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及锐器作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或(并)颈动脉离断、颈椎分离死亡。

该案于2025年2月28日在河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据罗大美妹妹透露,被告三人全部当庭翻供,被告人余某生基本推翻了全部口供。
庭上法医也出庭了,为了翻供,余某生及其律师与法医发生了“非常激烈的争吵”,只有初中学历的余某生还在庭上质疑起了法医的专业性。家属说,就是因为被告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罗大美的尸体至今还躺在殡仪馆,没法下葬。
此外,余某生还称,两百多万系罗大美自愿赠予。第一次开庭中,余某生还提供了十条“立功”的线索,揭发了一些他人的犯罪行为。开庭后,家属的律师查阅了卷宗,发现余某生提供的线索都是他自己参与的犯罪活动,不属于“立功”。“他在庭上把每个法官都当三岁小孩来忽悠,他说的谎话只能骗骗三岁小孩。”家属说,第一次开庭后案件被退回到了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侦查的一个重点就是余某生提供的“立功”线索。
针对民事赔偿方面,“罗大美”妹妹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想作为家属参与到庭审中,并不是真的想要赔偿。她表示,作为家属,他们不要一分钱的赔偿,只是想要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此前报道:
罗大美系短视频平台一名网红,拥有127.8万粉丝。在其主页,显示视频作品399个,内容大多为罗大美反串演唱河南戏曲,获赞1955.6万。此外,罗大美也会直播销售彩妆、护肤品。
被害人妹妹曾向记者介绍,哥哥幼年时家中贫穷,初中没毕业就去了纺织厂打工。由于热爱唱戏且具有这方面的天赋,2010年罗大美考入南阳文化艺术学校,学习旦角。为攒够学费,他经常去酒吧、剧院参加商演。“哥哥获得成功了,在农村也算是有钱人了,待任何人都是客客气气的。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她说。
罗大美的短视频账号中显示,2021年2月,一名粉丝私信罗大美,讲述自己的困难后张口借钱,其后,罗大美向该粉丝转账5000元;2021年7月,河南多地遭遇洪灾,罗大美捐款捐物;2023年5月,罗大美捐款1万元帮助一名患有尿毒症的男孩。
原标题:《“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家属:将根据补充侦查证据继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