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放心追梦!

2025-07-21 00:0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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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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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6097980

010—66096590

受理时间

7月15日—9月15日

每天8:00—20:00

2025年暑期

省级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江苏大学2025年学生资助政策

本科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3.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问题。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三档发放。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上,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问题,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江苏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只能择一办理;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勿将生活费存入缴纳学费的银行卡。)

5.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7.学费减免

我省对在省属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本科生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对省属普通高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孤儿学生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注意:退役复学学生、残疾学生(本人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的学生)、孤儿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请勿将生活费存入缴纳学费的银行卡。

8.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我校勤工助学薪酬标准为15元/小时,学生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2小时。

9.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学习优秀奖学金、单项奖、社会奖助学金、海外学习奖学金、校内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10.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非毕业学年学业奖学金和毕业学年学业奖学金。

▲非毕业学年学业奖学金

(1)对硕士生设特、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8000元、4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20%、50%、20%。

(2)对博士生设特、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18000元、16000元、14000元、10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0%、20%、50%、20%。

▲毕业学年学业奖学金

对硕士生、博士生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5000元、2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50%。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本科教育阶段一致,贷款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5.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政策与本科教育阶段一致,资助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的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与本科教育阶段一致,资助金额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学费减免

全日制残疾研究生免除学费政策与本科教育阶段一致,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不超过12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

8.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15元/小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15元/小时,工作时间原则上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申请国家资助的本科生,需要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线填写申请。已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以“免申即享”,但需要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

表格不用盖章或要求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务必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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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你在五棵松下相见

未来可期,一起加油

审核|吴奕

统筹|杨雨

原标题:《请你放心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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