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小课堂】“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
【廉政小课堂】“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
法院干警“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是为加强干警队伍建设,规范其工作时间以外行为而制定的行为准则。“正面清单”主要是倡导性内容,鼓励干警展现良好形象和道德风尚;“负面清单”则是禁止性规定,明确干警不能触碰的行为红线。正面清单
注重形象与品德:在社交媒体、公共场合严守政治规矩,言行举止谦虚谨慎、文明得体,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公益、社区服务等正能量活动。遵守公共秩序,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清廉家风建设:树立清廉家风,注重家庭美德,教育家属不利用干警身份谋取私利。
崇尚文明生活: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培养正确的兴趣爱好,自觉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保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追求。
为民排忧解难:群众遇有险情和困难,要见义勇为,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积极为民排忧解难。
加强学习提升:重点抓好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及业务知识、党政纪及廉洁自律规定、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的学习。
规范交往行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审慎交友,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
严格保守秘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和工作秘密。
提倡勤俭节约: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负面清单
政治红线:严禁散布违背党的政策的言论,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历史,散布政治谣言。
网络行为:严禁在信息网络平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泄露工作秘密、传播不实信息或发表不当言论。
违规吃喝:严禁涉足与身份不相符的服务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礼金、娱乐活动。
不当交往:严禁在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避免与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特殊关系人非公务往来。
泄露秘密:严禁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案情、审判秘密和其他国家秘密。严禁私下讨论案情或携带案卷、文件出入非工作场所。
社会秩序:严禁酒驾、醉驾、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及影响社会稳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职业操守:严禁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借贷,参与非法民间融资、担保活动,兼职取酬,或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
参与不良活动: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违规使用公车公款: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以公务接待名义套取公款。严禁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严禁以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法院干警应时刻牢记自身身份,严格遵守“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原标题:《【廉政小课堂】“八小时外”行为规范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