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法鉴|第3期】租房退租遇"探照灯查房"?公职律师拆解“提灯定损”法律攻防战
租房退租遇"探照灯查房"?
公职律师拆解“提灯定损”法律攻防战

前段时间,“提灯定损”成了租房圈的网络流行语——江西上饶一房东在租客退租时,拿着探照灯逐寸检查房屋,列出1万余元赔偿清单的操作,让网友直呼“这哪儿是验房,分明是在考古”。当租房遇上“显微镜式找茬”,租客应该如何应对?今天就从法律角度,带大家解锁“反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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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权利义务的边界在哪?
案例一
小王租房墙面发霉案

2024年1月,大学毕业的小王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若因乙方(小王)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附属物品损坏,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房屋墙面出现发霉情况,房东认为是小王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要求小王赔偿损失并解除租赁合同。小王辩称,自己已采取开窗通风、购置除湿盒等措施应对墙面发霉问题。法院经审理审查,认为小王针对墙面发霉问题已尽到减损义务,若房东主张小王存在未尽义务或不当使用行为,需进一步举证。最终因房东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驳回其诉求。
案例二
小赵租房宠物损坏沙发案

另一位大学毕业生小赵就没这么幸运了。小赵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不得擅自养宠物”。然而在租房期间,小赵违反约定养狗,其宠物将室内沙发损坏。房东因此要求小赵承担修复费用,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且宠物损坏沙发的事实明确,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支持了房东的诉讼请求。

正常损耗 VS 不当损坏
《民法典》第十四章租赁合同篇已作出明确规定:承租人因合理使用导致租赁物产生正常损耗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恶意破坏或不当使用造成租赁物损毁,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正常损耗无需担责:例如房屋地面的自然磨损、家具因长期使用出现的老化、墙面产生的自然裂缝等“岁月痕迹”,均属于租赁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的自然现象,承租人无需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不当损坏需担责:例如暴力踹坏地板、任由孩童在墙面上随意涂画、故意损坏电器设备、未经允许在墙体上随意打孔等行为,均属于不当使用范畴。由此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两步破解“提灯定损”套路
一
事前预防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损坏责任条款,可写入“因自然损耗导致的租赁物损坏,承租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将 “墙面正常开裂”“地板轻微划痕” 等常见自然损耗情形详细列举。同时,在租赁起始与结束时,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签字确认租赁物状态,必要时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的方式留存证据,确保画面清晰展示物品细节及特征,以便后续核查。
二
争议解决
(一)优先协商解决:双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展开沟通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厘清责任,推动争议妥善化解。
(二)依法诉讼维权:若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解决纠纷,承租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准备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物品损坏证明、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确保诉求有据可依。若在租赁纠纷处理过程中,出租人存在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职律师提醒
租房就像跳双人舞,需要房东与租客默契配合。房东莫做“找茬儿艺术家”,无端苛责;租客也别当“甩锅侠”,逃避责任。双方提前明晰权责、留存证据,即便遭遇“提灯定损”式查验,也能从容应对。愿每位租客都能远离“探照灯查房”的困扰,让租房与退租过程少些纠纷拉扯,多些理解与温暖。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原标题:《【青竹法鉴|第3期】租房退租遇"探照灯查房"?公职律师拆解“提灯定损”法律攻防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