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 | 天才就是才华加空想
本文精选自作家毛姆的《作家笔记》。
从十八岁开始,毛姆就养成了随时记录各种灵感的习惯,一直坚持了五十多年。一九四九年,已经七十五岁高龄的毛姆从他保存的十五册笔记、备忘录和旅游札记中精挑细选并加以简明的按语,出版了《作家笔记》。这是毛姆最为重要也最为真诚的作品,可以视为毛姆一生文学创作的起点与终点。
哪一句最给你启迪呢?

01
一八九二年
鉴于人们做起事很愚蠢,聊起天很友好,如果他们多说话少做事,也许更于世有益。
愚钝乏味者的风趣来自音乐剧歌曲,他们的智慧则来自谚语箴言。
美德总随好运而至,好运却不追美德而来。
牧师箴言:人们给牧师付酬,为的是让他解惑传道,不是让他自行其道。
只请会回请你的人吃饭、留宿。
“施于人必己所欲。”这是至理名言——适用于“施于人”。
针对禁酒主义者提出的观点,他总是回答:“上帝指示我们要好好利用这世上的东西。”而且他身体力行,家中总存够威士忌和利口酒,不过他总是小心地把它们锁在餐具柜里:“不是所有人都能喝烈酒的,”他说,“实际上,让他们受诱惑真是一种罪恶;再说,他们也欣赏不了其真正价值啊。”
这些“箴言”都是我叔叔说的,他是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我当时可把它们当了真,但现在回头再看,我倒觉得他这都是幽我一默,拿我开心,我从没料到他还会有幽默感呢。
读书并不能让人睿智,只是使人博学。
愚人用尊严作大氅遮盖他们的愚蠢。
行为本身无所谓好坏,是好是坏由成规说了算。
天才应该以平庸为墨,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世界史册。
天才就是才华加空想。
天才忍饥挨饿,人才衣着光鲜。
大部分情况下,今天的天才五十年后至多是个有点才气的人。

邀请朋友一起去看画展或许是你能给他的最严峻的考验。大部分人去画廊,在门口就丢掉了谦恭礼貌,把它们和雨伞、手杖一起留在门外。他们走进画廊,已扔掉了平日的虚饰,将本性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于是你会发现他们刚愎自用、轻率无礼、愚蠢无知、心胸狭窄。他们也不会设法掩饰对你的看法,而且多半那看法都不怎么样。
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能宽容地倾听你的意见,承认你的观点也有道理,那他就是个真朋友。
不过,第一件事儿,你完完全全相信我是友好的么?你是不是对我的友谊坚信不疑,能让我和你谈些涉及个人核心隐私的话题?
……
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么美好。
自己的亲戚,不管你自己是多么厌恶他,不管你自己如何说他的不是,一旦别人来揭他的短、让他出丑、受人嘲笑,你就不会答应,因为亲戚丧失名誉,你也就跟着颜面无光、虚荣受损。
去年,圣·艾夫斯湾起了一场大风暴,一艘意大利船遇险。船只在下沉,火箭抛绳器的火箭已经发射出去了,但是船员们却好像不知如何使用救生索。陆地近在咫尺,他们完全有可能挽救自己的生命,但却束手无策。埃利斯太太告诉我,她一直站在自己小屋的窗口,眼睁睁地望着船渐渐沉没,她最终无法承受那巨大的痛苦,躲回了厨房,在那里祈祷了一夜。
绝大多数的人都蠢得厉害,说谁谁在常人之上真算不得什么恭维。
大部分人长得真是丑啊!可惜,他们也不知道该待人随和一点,也好补救一下。

她没有结婚。她告诉我说,在她看来,如果一个女人一次只能有一个丈夫,那么婚姻注定是个失败。
当天神们在潘多拉盒里装满邪魔,然后又把“希望”一并放进去时,他们一定窃笑不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才是最狠毒的邪魔,正是“希望”引诱着人类,叫他们一直忍受苦难,直到死亡。
今天早上,刺杀卡诺总统的卡斯里尔·桑托被执行了死刑,报纸上充斥着这样的字眼:“桑托死得像个懦夫。”
但这肯定不对。没错,他是颤抖得厉害,几乎没法走上绞刑架;他说遗言的时候,声音微弱,叫人都听不清那句话,但那句话坚持了他的信仰:Vive l' Anarchie(法语:无政府主义万岁)。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忠于自己的信念。当初他给总统以一击时,就知道自己将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行刑前一刻,他的精神同那时一样坚定,丝毫没有胆怯。颤抖、说不出话来只是出于肉体对死的恐惧,最勇敢的人也避免不了;但是他说出了那样的话,却展示了他非凡的勇气。肉体虽脆弱,精神却不可征服。
02
一八九六年
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受他的处事哲学支配,他的处事哲学不过表达了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一天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用以解释自己生活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活出自己的个性,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服从自己的本能,放手让自己在人情世事中随波逐流,安然接受命运意外送来的福气与歹运。通过这些,他就像经过火的考验一样,最终得到净化,能够适应未来。他能够去爱,这使他相信有上帝,有永生。他相信,不管是感官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使人得到净化。

世上没有幸福,只有些许一时一刻的满足,而正是因为幸福匮乏,而人们又对它无限渴望,才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精神不灭。他认为自我牺牲无用,宣称所有尝试的开端、过程和结束就是发展自我的过程,不过他也不想否认自我牺牲有时的确也有助于个人成长。
我请他解释一下他乱糟糟的风流韵事。这让他有些恼火,不过他还是回答了,说他的性本能很强烈,他实际上爱恋的仅是完美的理想。他在许多人身上发现惹他爱的各种特征特质,然后将它们融合成他的理想爱人,就像雕刻家选了这个人的红唇,那个人的眉眼,取了这副姣好的身材,那段漂亮的线条,最终也许可以创造出一个最完美的形象。
但显然,在个人成长和顺应本能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不可避免地要和其他人打交道。所以我问B,如果某人的本能是抢劫或谋杀,他怎么看。他说社会认为这种本能是有害的,因此会对此人加以惩罚。
“但是,”我说,“若是某人顺应自己的本能,虽没违反社会法律,却的确有损他人利益呢?那么他可能爱上一个有夫之妇,引诱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与他同居,结果到后来又厌倦了她,爱上另外一个人,弃她而去。”
对此,他是这样回答的:“唔,那我说他可以顺应自己的本能,但要有数,不能伤害了别人。”
显而易见,至此他的理论彻底解体。这些明摆着是一个懦弱者的思想,他没有能力抑制自己的欲望,像片羽毛似的,被八方来风吹得团团转。而B的确意志不坚定,自我放纵,根本没有勇气面对命运带来的意外。若是没有烟抽,他便无比难受;若是酒菜不好,他便心烦意乱;雨天可以将他彻底打垮。

如果他略感不适,他就沉默寡言,意志消沉,自怨自艾。别人与他意见稍左,哪怕只是略不一致,他也会生气、闷闷不乐。他是个自私的家伙,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不过对英国绅士应该有什么风度,他倒还持着传统看法,也只有这才能让他的举止看上去还算得体。他懒得穿过马路去帮助哪个朋友,但当哪位女士走进他的房间时,他一定会立马起身致意。
当你说贬低自己的话时,人们是最乐意相信你的;而当他们把你的话当真时,你是最火冒三丈的。
你老来烦我,好像我是一句格言,而你却试图把我变成警句。
每一个人都能说出真理,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写出警句。
……
有时我审视自己性格的方方面面,感到大惑不解。我知道自己是由许多个个体组成的,此刻占上风的那个必然最终要让位于另一个。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都是,还是谁也不是?
生活中充斥着错误、谬解,我陷于其间,终能挣脱其缚,这让我觉得无比有趣。消除自年轻时便扎根心底的偏见,这本身就是一项事业、一种娱乐。
我不知道何时人们才能不再相信喜乐无碍,艰苦无益,那时基督教便将彻底衰朽。
人们坚持要做些违心的事儿,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毁掉自己的生活。
很少有人意识到,一个抱着崇高的目标坐在外面淋雨的人,和一个喝醉了酒、回不了家、只得躺在大街上的醉鬼同样可能害上风湿,搞不好还更容易些。

我们常听说劳动高尚,其实劳作本身一点都不高尚。看古代社会,一旦战事频繁,人们便鄙视劳动者,歌颂军人。如今工人成了社会主流,人们自然就推崇起劳动来。很简单,事实就是人们个个自高自大,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就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
人们之所以对劳动大肆赞扬,是因为它让人“有聊”。愚蠢的人一旦无事可做,就百般无聊。和大家一起劳作中是唯一能拯救他们脱离无聊的途径,但因此管劳动叫高尚真是可笑。做一个闲人需要多才多艺而且修养极高,或者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
人的智力在用于求生自保和种族延续之后,剩下的部分大多数人都用到卑鄙的地方去了。
我觉得,若是人类文明达到一定高度后,人类很可能会故意回归野蛮状态,或是因为无法保持所达到的高度文明而倒退。
生命中一切都毫无意义,痛苦和磨难都徒劳白费。生命没有目标。对于大自然而言,除了种族延续外,没什么真正要紧。而这最后一点是一双视野狭隘的眼睛在过短的时间里观察得出的,它难道不是一个草率的命题么?
愿死亡用黑夜遮掩我的年华。
03
一九四四年
权作后记。昨天我七十岁了。人每过一个整十岁生日,就觉得是件大事,这很自然,尽管也许不太理智。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哥哥对我说:“你现在不再是个男孩了,你是个男人,你必须做得像个男人。”我四十岁时,我对自己说;“青春到头了。”我五十岁生日时,我说:“骗自己是没用的,人到中年啦,不如就认了吧。”六十岁时我说:“现在我要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好,就要步入老年了,得把该了结的都了结了。”我决定退出戏剧界,写了《总结》,在这本书里,我回顾了自己从生活和文学中学到的东西,回想了自己做过的事以及它们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满足,纯粹是自娱自乐,聊以自慰。

但是我觉得,所有整十岁生日里,七十周岁这个里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经活了三个二十年加一个十年,大家普遍认为人的预期寿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们可以把自己剩下的岁月看作是趁扛大镰刀的时间老人不留神时侥幸偷来的,到底有多长是没有定数的。到了七十岁,我们便不再是要步入老年的人了,我们就是老人了。
在欧洲大陆,他们有一个可爱的习俗:当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到了七十岁,他的朋友、同事、弟子(如果他有的话)就一起写一本散文集向他致敬。在我们英国,我们可不这样抬举咱们的杰出人士,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敬意。我们最多为他举行一个晚宴,而且除非他确实是人间翘楚,不然我们才不会费这个劲儿呢。
这样的宴会,我在H·G·威尔斯七十岁华诞时参加过。当时有几百人到场。席间萧伯纳发表了演讲,他个子高挑,白发白须,皮肤白皙,眼睛明亮,真是飘逸俊朗。他站得笔直,抱着双臂,带着他顽皮的幽默,说了许多让当晚的贵客和各类听众尴尬得紧的话。那是一场妙趣横生的演说,萧伯纳嗓音洪亮,演讲技巧和风度让人拍案叫绝,他有着明显的爱尔兰口音,而这又柔化了他的恶毒话。
H.G.眼睛贴在稿纸上,尖声朗读了自己的讲稿。他抱怨自己人已老矣,又抱怨(他大概天性如此)说来参加宴会的各位也许以为他七十岁了,又出席了这场晚宴,就意味着他自己给自己的事业定了期限了——他抗议,根本没这回事,自己和以前一样,准备好了要把这个世界带回正轨呢。
我自己的生日没有庆典,就这么过去了。我和平常一样,上午工作,下午到屋后幽静的树林里散步。我一直没能悟出到底是什么让这树林有了如此不可思议的迷人之处。它同我认识的任何树林都不一样。它的静谧似乎比其他的静谧更沉寂。生机勃勃的橡树枝繁叶茂,树枝上攀着灰色的铁兰,像是裹着张破烂的裹尸布。橡胶树在这个季节叶已落尽,野生楝树一簇簇的果子干瘪枯黄。
林中零星长着几株高高的松树,俯视着下方的矮个子们,浓郁的绿熠熠生辉。这片凌乱荒凉的树林有一丝奇怪,尽管你是独自走在里面,却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而是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有东西,既非人又非非人,隐了身在你周围倏忽巡弋。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么东西偷偷地躲在哪棵树干后,正静静地看着你走过。林中有一种充满悬念的紧张气氛,好像你周围的一切都埋伏着,在静静等待着什么发生。

我回到家,泡了杯茶,然后一直读书读到该用晚饭的时候。晚饭后,我又读一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听收音机里的新闻,然后带了本侦探故事上了床。我看完它就睡了。除了和我那两个黑女佣说过几句话以外,我一整天都没有跟谁交谈过。
我就这样度过了我的七十岁生日,我本也希望这样度过——我沉思了一天。
两三年前,有一天我和莉莎一起散步,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起一想到老年她就心生恐惧。
“不要忘了,”我对她说,“等你老了,有些现在让你觉得生活愉快的事,你根本不会有欲望去做的。老了也有老了的好处。”
“什么好处?”她问。
“喏,你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可以尽情享受音乐、艺术、文学,和年轻时不同,但虽然不同,感受却是一样的强烈。有很多事情不再与你息息相关,你可以冷眼旁观,从中获得不少乐趣。若是你的快乐感不再那么强烈,那么你的痛苦也一样不再那么揪心。”
我知道这些安慰的话不过是敷衍罢了,甚至就在我说那话的时候,我便意识到它提供的前景有些黯淡。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我想与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壮年时期看重的许多事情。
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觉得我现在谁也不嫉妒。我已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然给予我的那几分才华,并不嫉妒别人比我更有才华。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并不嫉妒别人的成功。我很乐意让出我占的那一块位置,我已经占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换别人上吧。我不再介意别人是怎么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们的事儿。如果他们看上去还算喜欢我,我虽欣慰却不欣喜若狂,如果我知道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觉得苦恼。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质会招来某些人的敌意,我觉得这很自然,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他们的敌意并不能让我不安,相反倒让我挺感兴趣的。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到底是我的哪项特质招他们嫌了。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作为作家的我。

总的来说,我计划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与我无关了。成功的作家多半会招来骂名滚滚,我们中还有不少单纯的人以为那就是名望,我从没喜欢过那些,而且我常希望我当初是用笔名创作的,这样我就可以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我写第一本小说确实用了笔名,但我的出版商警告我说这书可能会被人狠狠地批评,听了这话我便改署了我的真名,我不愿意躲在一个假名字后。我相信大多数作家其实暗暗地希望自己死后不要被世人忘个干净,我有时会掂量掂量自己不被人迅速遗忘的可能有几成,权当是自娱自乐。
偶尔,有人会问我自己愿不愿意把这一辈子再过一遍。总的来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挺不错,也许比大多数人的都要好,但我觉得没必要重过一遍。这就像重读一本已读过的侦探小说一样无聊。但假定真有转世投胎这回事(人类四分之三的人口对此坚信不疑),而且自己可以选择到底要不要重返人间再获新生的话,我以前倒是想过自己会挺乐意尝试一下,经历经历以前受条件和个人癖好(精神上以及肉体上的)制约没能享受过的事情,学习学习许多我以前没时间或是没机会学的东西。
但是现在我会拒绝这种机会。我已经过足了瘾。我既不相信永生,也不渴望永生。我希望我的死能够迅速、安详,待我呼出最后一口气,我那有着各种抱负、各种弱点的灵魂就随之消散,不复存在,如果能确定这一点,我就心满意足啦。
我的心中牢记伊壁鸠鲁写给美诺寇的话:“你要习惯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这个想法。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但死亡使人丧失感觉。因此,能正确认识到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生命有终也就变得是一种享受,并不是因为它给人生增加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它拿走了我们对于永生不死的渴望。因为对于真正理解了‘不生’并不可怕的人来说,‘生’便也没有什么可怖的。”
我觉得,在今天,用上面这段话给这本书作结,很合适。
……
但这都是些严肃的话题,即使我有能力写,这里也不是地方。因为我就像一个在战时码头等船的乘客,我不知道船哪一天会开,但我做好了准备,一接到通知就可以立刻上船。城市的景点我都没参观。我不想去看漂亮的新高速公路,我再也不可能在上面驾车驰骋;我也不想去看现代化设施齐全的新大剧院,我再不可能坐进其中。
我看看报纸,翻翻杂志,但若是人提出借给我一本书,我会拒绝,因为我可能来不及读完它;再说,面对即将到来的旅程,我才不会对这么一本书感兴趣呢。我在酒吧里或是牌桌上会认识一些人,但我很快就要离他们而去,因此不打算与他们深交。我人在旅途。

▲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25-1965.12.16),英国小说家、剧作家。代表作有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面纱》《刀锋》,短篇小说集《叶的震颤》《阿金》等。
文字丨选自《作家笔记》,[英]毛姆 著,陈德志 陈星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08
图片丨Photo@Lilia Kunytska
编辑 | 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