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薪资追讨记:执行法官倾力护航,终解民生难题
2025-07-08 16:07
黑龙江
在李某与某筑路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为该公司提供劳务后,却遭遇拖欠工资34,000元,多次讨要无果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够追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案件立案执行后,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胡占军带领法警、书记员第一时间上门寻找筑路公司负责人,面对胡占军的询问,公司负责人承认欠款事实,并承诺在2025年过年之前一次性偿还34,000元工资。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过去后,该公司却并未履行承诺。
为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胡占军果断采取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查控手段,对该筑路公司的财产情况展开全面调查。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登记有五辆车,胡占军随即前往车管所进一步核实车辆信息。调查结果显示,其中两辆已达到报废标准,还有一辆处于未年检状态。法院依法对相关车辆采取查封措施后,有两家单位针对其中两辆查封车辆提出异议,声称车辆系他们单位所有,实际并不属于该筑路公司财产,由于车辆权属存在争议,无法通过处置车辆实现案款执行。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胡占军没有丝毫退缩,多次找到该公司负责人,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向其宣传“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敦促其主动履行还款责任。在胡占军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筑路公司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将拖欠李某的34,000元工资一次性偿还到位。
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拿到工资的李某激动不已,为表达对胡占军法官的感激之情,特意写下感谢信,对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给予高度赞扬。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供 稿:执行局一 审:程 宇
二 审:刘立萍
三 审:牟静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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