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腹和餐后2小时血糖正常,餐后1小时血糖高,算是糖尿病吗?
原创 郭艺芳 郭艺芳心前沿
有读者在后台留言提问:我空腹血糖正常(5.9 mmol/L),餐后2小时血糖正常(7.4 mmol/L),但餐后1小时血糖更高,达到8.9 mmol/L。这样的血糖算是正常吗?
这个问题看似很简单,却是非常复杂、在专业领域也存在争议的话题。
如果按照我国指南的判定标准,虽然这位读者餐后1小时血糖比较高,但我国关于糖尿病的诊断体系中并未把餐后1小时血糖水平作为诊断依据,所以仍属于正常的糖代谢状态。
所以说,我给这位读者一个肯定的回答:“你的血糖正常!”
对于非专业人士,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了。
但是,从专业角度来考虑,这个血糖水平真的正常吗?未必!
何出此言?
先跟大家复习一下我国糖尿病的正常值范围与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 正常血糖是:空腹血糖3.9~6.1 mmol/L。葡萄糖负荷试验(非专业人士可以简单理解为餐后)2小时不超过7.8 mmol/L。
2. 如果有“三多一少”的症状,即多饮、多食、多尿、体重减少,同时,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和(或)餐后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或随机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可以确诊糖尿病。如果没有症状,就需要重复检查一次,得到上面的结果才能诊断。糖化血红蛋白大于等于6.5%,也可以作为诊断指标。
3. 血糖水平超出正常值范围但未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则为糖调节受损,也称为糖尿病前期。
基于上述诊断体系,我说这位患者的血糖正常是没毛病的,肯定站得住脚。
但是,关于糖尿病前期,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判定标准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国空腹血糖超过5.6 mmol/L就被界定为糖尿病前期(美国糖尿病学会标准)。
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个病例,空腹血糖为5.9 mmol/L,按照我国标准属于正常,但是按照美国标准就属于糖尿病前期了。
也许有人会说,在中国就按照中国标准说事儿,不要扯上美国。
没错儿,的确如此。
但是请注意,美国之所以把空腹血糖超过5.6 mmol/L作为糖尿病前期的界值也是有其道理的,因为多项流行病学研究表明,若不积极干预(控制饮食、增加运动、减轻体重),这个群体未来发生糖尿病与心脑肾损害的风险已经开始增加了。这就是说,无论你诊断还是不诊断,无论你说他的血糖正常还是不正常,都不会改变其糖代谢异常与心脑肾风险增加的事实。
所以啊,对于前面所说的这位患者,无论你如何给他归类,都应该建议他通过积极的生活方式干预避免血糖进一步升高、最好让血糖更低一些。
好了,这个问题说清了,再说下一个问题——餐后1小时血糖。
前面说过了,我国关于糖代谢异常的诊断体系中没把葡萄糖负荷后1小时血糖水平作为诊断依据,但这并不是说负荷后1小时血糖没有用!
去年3月30日,糖尿病领域的学术机构“国际糖尿病联盟”以“International Diabetes Federation position statement recommending use of 1-hour plasma glucose test to diagnose intermediate hyperglycaemia and type 2 diabetes”为题发表了一篇文章,主张将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1小时血糖水平纳入糖尿病诊断标准,认为OGTT1小时血糖≥8.6mmol/L即考虑中度高血糖(相当于糖尿病前期或糖耐量受损的概念),≥11.6mmol/L即考虑诊断糖尿病。
实际上,从多年前开始,很多学者就对OGTT1小时血糖水平及其与新发糖尿病以及相关靶器官损害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研究,充分论证了该指标的临床价值。
这提示我们,在标准的葡萄糖耐量试验过程中,在重点关注空腹血糖与2小时血糖的同时,也要关注1小时血糖,特别是空腹血糖与2小时血糖正常、但1小时血糖增高时,需要进一步评估患者糖代谢状态,同时给患者做出生活方式干预的建议。
再说回本文开始的病例:按照我国现行标准,他的空腹血糖与餐后2小时血糖均在正常范围内,但餐后1小时血糖为8.9 mmol/L。在我国,虽然我们不能把他归类为任何一种糖代谢异常,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他的糖代谢并不是完全健康,应该立即启动生活方式干预了!
千万不要说我鼓励大家用药。对于没有确诊糖尿病的患者,我始终明确反对应用任何类型的降糖药物,这位患者当然也不应该用药。但是,对他而言,生活方式干预显然应该立即提上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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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医院 郭艺芳)
原标题:《空腹和餐后2小时血糖正常,餐后1小时血糖高,算是糖尿病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