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冲40℃!高温津贴如何领?
热热热!
7月2日至7日
湖北高温天气发展
主打一个“热辣滚烫”
提醒公众谨防中暑
湖北省气象台7月1日15时发布高温黄色省级预警:预计7月2日白天,襄阳东部、宜昌、随州、荆门、 荆州、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武汉、鄂州、黄冈、黄石、咸宁等地最高气温将升至35℃以上,其中宜昌东部、武汉、鄂州、 黄冈、黄石、咸宁局地可达37℃以上。

在副热带高压稳定控制影响下,未来三天我省晴热高温天气还将持续发展:范围进一步扩大,35℃以上高温天气将覆盖全省大部地区;强度进一步升级,局地最高气温或将达到40℃。同时伴有明显偏南风,阵风有5到7级。
高温天气持续,加上大气湿度大,体感温度更高,容易出现高温中暑和其他健康危害。根据湖北省气候中心高温中暑指数预报:7月2日至3日鄂东地区为高温中暑高风险区,4日至7日高风险区域进一步扩大至湖北中部和西部的部分地区。提醒公众注意防暑降温,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或高强度劳动。户外活动时佩戴宽边帽、太阳镜,选择浅色、宽松、棉质或麻质衣物,利于散热。
温馨提示
气温持续攀升
广大工友别忘了领取
“高温福利”

01
什么是高温津贴?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具体来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不含33℃)的,必须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且该津贴需纳入工资总额。
02
湖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金额:每人每天12元;时间: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
03
哪些人能享受高温津贴?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无论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可依法领取。高温津贴是国家规定的津补贴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并非单位福利,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用人单位违规不发或克扣,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整改。
04
以下情况,高温津贴也能领
上夜班、坐办公室的职工能否领取与白班、夜班无关,关键看是否处于高温作业环境:办公室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即使开了空调仍超33℃),职工可享受高温津贴;临时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当月临时安排高温作业的,按实际高温作业天数折算发放;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天数折算;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高温作业人员,按月全额发放。
05
因高温停止作业,会扣工资吗?
不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HBYJGL
欢迎关注
湖北应急管理官方视频号
原标题:《直冲40℃!高温津贴如何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