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违规吃喝?认定标准来了!

2025-07-0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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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违规吃喝?

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其中包括违规提供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认定违规的3个原则

8类绝对禁止的饭局

01

公款宴请(超范围、超标准)

02

企业安排的吃请(自行付费除外)

03

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04

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05

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06

公款宴请私客

07

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08

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12类需警惕的高风险饭局

01

上下级违规相互吃请

02

同城违规公务用餐

03

基层单位违规吃请

04

违规接受异地接待

05

村级组织安排的违规吃请

06

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07

公务接待性质夜宵

08

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09

内部场所搞变相吃喝

10

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场所吃请

11

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

12

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吃请

关联党纪法规摘要

《党纪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一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原标题:《什么是违规吃喝?认定标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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