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法官特邀专职调解员选聘公告

2025-06-30 17:44
辽宁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强化先行调解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属地同级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退休法官担任特邀专职调解员。现就该项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案件先行调解工作;

(二)开展先行调解案件的事实调查等工作;

(三)协助法官开展先行调解案件调解完毕后的诉调对接工作;

(四)开展开展其他与先行调解相关的工作。

二、选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选聘人数:铁岭市两级法院拟选聘退休法官特邀专职调解员19人。其中,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选聘2人;铁岭县人民法院拟选聘2人;开原市人民法院拟选聘2人;昌图县人民法院拟选聘3人;西丰县人民法院拟选聘4人;银州区人民法院拟选聘2人;清河区人民法院拟选聘4人。

(二)工作地点:由聘任法院按照方便工作原则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专职退休法官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政治素养;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

3.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并善于做调解工作;

4.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专职调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其他不适合担任特邀专职调解员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线上、线下或电话报名等方式。线上报名可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线下报名可选择到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也可通过本公告中所留的电话号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无违法犯罪证明及《专职调解员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详见二维码),所有证件可随报名表以图片方式发送至邮箱,也可现场递交复印件,电话报名需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上述报名材料。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

3.报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到以下任一法院报名,每人仅限报名1个法院,各选聘法院的联系电话均可拨打。

(1)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彭法官

电话:024-74856879 74856704

邮箱:150408182@qq.com

(2)铁岭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蔺法官

电话:024-74693831 13904902028

邮箱:616554175@qq.com

(3)开原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法官

电话:024-73809581

邮箱:191606626@qq.com

(4)昌图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肖法官

电话:024-75804077

邮箱:ctfyzzc705@163.com

(5)西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田法官

电话:024-77894196

邮箱:13591063277@163.com

(6)银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代法官

电话:024-74017529

邮箱1822606022@qq.com

(7)清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于法官

电话:024-72116626

邮箱:tlqhfy72116601@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及顺序: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会同属地同级司法局组织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按选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后,由选聘法院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会同属地同级司法局组织共同开展面试工作。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拟选聘的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五)聘任

拟聘任的特邀专职调解员试用期为3个月,由聘任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任期一年,任期届满经审核可以连任。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五、补贴标准

特邀专职调解员补贴每月调解成功案件4件,领取基础调解补贴1000元,在此基础补贴之外,实行“一案一补”,依据调解案件的数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每调解结案1件,领取100-200元不等的补贴。

六、其他事项

1.凡在选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选聘手续者解除聘任,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次选聘现场审核、面试至拟选聘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查应聘者自负;

3.本次选聘将结合报名人员资质与岗位需求综合评估,如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将重新评估岗位设置与选聘计划,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选聘条件,后续安排将通过官方渠道另行公告。

感谢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附:各基层法院关于退休法官特邀专职调解员选聘公告

原标题:《关于退休法官特邀专职调解员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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