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 | 婆媳矛盾引离婚纠纷 法院温情调解促和谐
民间谚语有云:“婆媳亲,全家和。”然而自古以来,婆媳关系始终是一大家庭难题。由于年龄差距、生活习惯、教育观念等差异导致两代人之间很容易产生误解,从而影响夫妻关系。近日,一起因婆媳关系不睦闹上法庭的离婚纠纷,在宕昌法院哈达铺法庭调解员的调解下,婆婆与媳妇从最初的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到最后的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据悉,哈达铺法庭受理原告丁某某提起的离婚诉讼后,第一时间联系夫妻双方了解情况。在简单的交谈中,夫妻二人闪烁其词,欲言又止,眼神中虽有疲惫却难掩对彼此的一丝眷恋。这让调解员敏锐察觉到,他们的感情并未真正破裂。经过耐心引导与深入交谈,矛盾的根源逐渐浮出水面——长期积累的婆媳矛盾,成为了阻碍夫妻关系发展的“绊脚石”。婆婆认为儿媳生活习惯与自己差异大,儿媳则觉得婆婆过于强势,日常的磕磕绊绊不断升级,最终让夫妻二人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考虑到若按照常规流程将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无论从时效还是角色定位上,都极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婆媳之间的矛盾,导致家庭关系彻底破裂。同时,婆媳作为引发矛盾的关键人物,以诉讼形式“传唤”至法庭,不仅会让双方产生抵触情绪,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法庭果断决定启动“联动入户”机制,特邀村书记组成调解小组,第一时间奔赴当事人家中。调解小组来到当事人家中,紧张压抑的氛围扑面而来。婆婆坐在角落,满脸不悦;儿媳低头不语,眼眶泛红;儿子则局促不安地站在一旁。调解小组迅速行动,村书记凭借对村里情况的熟悉,以拉家常的方式缓和气氛,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以“无诉村”共建者的身份,用村里以往和睦家庭的例子,结合乡土人情、邻里口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法庭工作人员则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出发,向他们详细阐释家庭关系中夫妻、婆媳各自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边界,同时强调家庭和谐对子女成长、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特别点明原告丁某某在家庭关系中“桥梁”的关键作用。“你既是丈夫,也是儿子,在婆媳之间要多沟通、多协调,主动化解矛盾,而不是逃避。”调解员鼓励丈夫主动担当,积极修复情感联结,要做情感沟通的传递者,双重身份的平衡者,做好“信息翻译官”。
在调解小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持续疏导下,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婆婆率先开口:“我也不是故意为难儿媳妇,就是希望这个家能更好。”儿媳听后,也流下了懊悔的泪水:“妈,我以后会多体谅您的,有问题我们要多沟通。”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疏导下,婆媳终于解开心结,夫妻二人也重归和睦,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伴随着门外孩子的一声“妈妈”,这一刻,家庭重新找回了温馨与幸福。
此次调解,不仅避免了诉讼对家庭关系造成的二次伤害,更以“入户调解+ 普法释理 + 基层联动”的创新模式,完美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的实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了矛盾化解于乡土、和谐巩固于基层的目标。宕昌法院将持续深耕源头治理,依托“无诉村”创建工作,不断加强与基层力量的联动协作,把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矛盾化解在“家门口”。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为和美乡村建设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石,让“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基层治理新常态持续焕发生机与活力。
原标题:《法庭“枫”景 | 婆媳矛盾引离婚纠纷 法院温情调解促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