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2025-06-18 08:31
内蒙古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相关规定,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对申请解除医保协议的3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批准,解除相应医保定点服务协议。自定点医药机构申请退出医保服务之日起,今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如下:
下一步,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会持续深化分级管理、追溯码监管及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实施,强化行纪衔接,严查违规行为。各定点医药机构务必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规范服务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鄂托克旗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编辑 | 桑斯尔
初审 | 冯晓芳
原标题:《关于解除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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