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法要闻】共话保护、共护安澜,皖苏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系列活动
2025-06-16 17:36
安徽
导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加强皖苏两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推进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示范基地规范化运行,近日,安徽高院联合江苏高院在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铜陵)示范基地举办非法采矿案件审判研讨会和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会。活动由铜陵中院承办,皖苏两省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业务专家、法官等二十余人参加。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法官围绕非法采矿案件的管辖、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生态修复、协同共治等问题分享经验,并就疑难问题展开讨论。研讨凝聚司法共识、统一裁判尺度,为两省法院共护一江碧水东流注入新活力。
在培训会环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张红生、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姜立分别围绕“生态环境侵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运用”和“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理中的若干重点问题”两大主题为参训人员作专题授课。课程结合主讲人自身经历和工作实践,通过理论讲解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分别讲授了如何准确运用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证据规则和常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审判要点,培训会还邀请铜陵市检察机关干警同堂共训,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有效汇聚长江大保护法治合力。

皖苏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铜陵)示范基地是安徽、江苏两省法院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实施和参与长江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平台,承载着案件审理、司法修复、法治宣教、理论研究等重要功能。基地自筹建以来,两省法院联合开展了相关生态司法修复工作,共使用生态环境修复资金180余万元,在长江岸线种植林木4000余棵,复绿面积15公顷。此次研讨会和培训会是基地成立后的重要活动,既是对基地功能的进一步拓展,也是对如何推深做实司法修复基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的一次有益探索。两省法院将继续牢记“长江大保护”“国之大者”,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认真践行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持续推进皖苏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适法共研、修复共商、发展共计、资源共享等协作,引领长江生态资源司法修复和治理迈向更高水平,共同绘就新时代大美长江皖苏新画卷。
供稿:吴璨、何琴(铜陵中院环保庭)
校对:刘苑、姜业曼、宋云
原标题:《【铜法要闻】共话保护、共护安澜,皖苏法院开展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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