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本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布

2025-06-10 21:04
内蒙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市本级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公布,基准内容后续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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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wfw.nmg.gov.cn/zwfwDocument/detail?id=120567&regionCode=150900000000&record=istrue

“五大任务”进行时

原标题:《乌兰察布市本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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