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宝清县人民法院带你解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2025-06-05 19:49
黑龙江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宝清县人民法院

带你解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从街头小吃到网络外卖,从超市生鲜到保健药品,食品安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天,宝清县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与法律解析,带您看清食品安全背后的法律红线,学会用法律武器守护餐桌安全!

一、这些食品安全犯罪,可能就在你身边!

案例一:“黑心作坊”生产地沟油,判刑+罚款没商量

案情回顾:王某在郊区租用民房开设“食用油加工厂”,将收购的潲水油过滤、脱色后冒充食用植物油销售,半年内获利超2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法官说法:根据《刑法》第144条,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该类原料的食品,最高可判死刑。即使未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只要实施生产、销售行为即构成犯罪。

案例二:网购“三无保健品”维权?法律为你撑腰!

案情回顾:李某通过朋友圈购买“特效减肥胶囊”,服用后出现肝肾损伤,经查该胶囊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药成分,且无任何生产资质。法院认定卖家张某构成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李某全部损失。

法官提醒:遇到“包治百病”“秘方配制”等夸大宣传的食品、保健品,务必警惕!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可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或损失3倍的赔偿金(最低1000元)。

二、食品安全法律“避坑”指南

购买食品时,牢记“三看”原则

1. 看标签: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号);

2. 看渠道:选择正规商超、平台,拒绝街头流动摊贩或不明来源的网络店铺;

3. 看资质:购买保健品需查看"蓝帽子"标识,药品需确认国药准字批号。

发现问题食品,这样维权最有效!

1. 保留证据:保存购物凭证、食品包装、聊天记录等(拍照+录视频);

2. 立即投诉: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起诉流程;

3. 刑事报案:若怀疑涉及有毒有害食品(如变质、添加违禁成分),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标题:《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宝清县人民法院带你解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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