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民法院关于撤销何洋执行悬赏的公告
2025-06-06 17:57
四川
泸定县人民法院
关于撤销何洋执行悬赏的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3)川3322执241号一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于2025年5月15日发布了对何洋(2025年第三期)悬赏公告。后因原被告双方已达成和解,经申请人同意,现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何洋的执行悬赏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泸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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