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人因擅自“黑飞”无人机被处罚!

2025-06-04 11:34
北京

随着无人机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无人机“黑飞”现象也随之滋生

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更触碰了法律红线

为有效维护空中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北京警方持续强化无人机管控力度

近日

又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

违法违规案件

近期

海淀公安分局工作中发现

在海淀区一道路交叉口

有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

接到线索后

海淀公安分局西北旺派出所民警

立即到场开展查找

将操控无人机飞行的罗某某查获

经询问

该人承认在未经空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

擅自放飞个人持有的无人机

目前

海淀警方依据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已对该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机“黑飞”是指未经官方许可或未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无人机飞行活动。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UOM平台”,网址:https://UOM.caac.gov.cn)进行查询。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

目前,北京市全域均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对未经空管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警方将依法予以查处。如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警方提示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机应用必须恪守法治边界

无人机的安全 合法使用

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让我们共同树立法治意识

以法律为准则

规范无人机使用行为

携手守护首都蓝天安全

原标题:《又一人因擅自“黑飞”无人机被处罚!》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