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所得的钱属于个人财产吗?
2025-06-04 12:19
浙江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受伤所得的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本条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受害人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特殊保护,防止因婚姻关系而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受伤赔偿款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对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偿,以弥补受害人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
比如说,因交通事故导致一方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款,主要用于补偿受伤方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等与受伤直接相关的费用,是给受伤一方的赔偿,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等方面无关。
李晓娟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伤所得的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受伤赔偿款的性质有明确约定,那么应按照约定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一种可能性,如果将受伤赔偿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或投资等,使得赔偿款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混同,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款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受伤所得的赔偿金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在法律规定上规定是比较清晰的。在实务中需要注意证据的保留,并避免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财产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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