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城新“枫”·法庭庭长说案例】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第四期
【田城新“枫”】法庭庭长说案例
2025年2月23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


典型案例回顾
一场没领证的婚姻引发的彩礼纠纷

2024年,朱某与张某经媒人介绍相识,按照农村习俗先后在双方老家举办了热闹的结婚仪式,但始终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共同生活了半年,张某以回娘家为由离开,此后朱某多次催促办理登记手续均遭拒绝。时间回溯到2023年12月,朱通过支付宝向张某母亲王某转账16万元作为彩礼。2025年1月,朱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6万元彩礼及其他费用10万元,后又申请追加王某为共同被告。



法庭怎么判?两大争议焦点权威解读


焦点一:能不能告女方父母?法律说“能”!
很多人疑惑:彩礼是给女方的,为啥要把她爸妈告上法庭?
法官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如果彩礼实际是交给对方父母的,他们可以作为共同被告。本案中朱某的16万元彩礼直接转给了张某母亲王某,因此追加王某为共同被告符合法律规定。这就像买东西时钱交给了店员的家长,店员和家长都得对这笔钱负责。
焦点二:彩礼该还多少?其他费用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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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比例有讲究

法官没有支持全额返还,而是判决返还13万元。为啥?因为法律规定:双方未登记但共同生活过的,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过错等因素确定返还比例(《规定》第6条)。本案中两人共同生活了半年,法官结合当地习俗和双方情况,认为女方无需全额返还,但应退还大部分。打个比方:如果租房子住了半年后退租,房东也不会全扣押金,得看使用情况。
2
这10万元为啥不还?

朱某主张的10万元包括婚礼费用、共同生活开支和“增进感情的赠与”。法官明确:这些属于日常消费和自愿赠与,就像请朋友吃饭、送生日礼物,分手后不能要回。法律不支持把谈恋爱时的正常花费也算成债务,不然谁还敢谈恋爱呢?


法官普法时间
彩礼那些事,老百姓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

1.什么是彩礼?和普通赠与有啥区别?


彩礼的核心是“以结婚为目的”:比如订婚时给的大额礼金、贵重首饰(像三金),如果婚没结成,原则上可以要回。
普通赠与要不回:谈恋爱时送的鲜花、包包、520/1314元红包等,属于“表达爱意的小礼物”,即使分手也不能要求返还。
2.哪些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条和最新《规定》,以下3种情况支持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注意:第2、3种情况需以离婚为前提)
3.返还多少才算合理?法官判案会看这些因素:


1.有没有登记结婚?
2.共同生活了多久?有没有怀孕生育?
3.彩礼有没有用于两人共同生活(比如办婚礼、装修房子)?
4.哪一方提出分手?有没有过错(如出轨、家暴)?
5.当地的彩礼习俗和经济水平如何?


案件背后的社会意义
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
(一)反对“天价彩礼”,减轻家庭负担
现在有些地方彩礼动辄几十万,不少家庭为了娶媳妇四处借债。法官说:法律不禁止彩礼习俗,但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本案中判决返还大部分彩礼,既保护了男方的合法权益,也警示大家:彩礼不是“卖女儿”的筹码,不能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二)明确规则,让彩礼纠纷有法可依
2024年2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专门解决了“彩礼怎么认定”“怎么算共同生活”等难题。就像本案中,法官按照“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用途+过错程度”的标准判决,让裁判结果更公平,也让老百姓知道“打官司怎么打、法官怎么判”。
(三)倡导文明新风,让婚姻更纯粹
结婚本该是两个人因为爱情走到一起,而不是靠金钱来“买”婚姻。法院通过案件裁判传递信号:真正的幸福不是靠彩礼堆出来的,夫妻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础。希望大家能理性看待彩礼,让这份“礼”回归祝福的本质。


给老百姓的建议
遇到彩礼纠纷怎么办?
1.保留证据最重要:给彩礼时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彩礼”;保存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给付彩礼的事实和目的。
2.先协商再起诉:发生纠纷后先找村委会、司法所调解,实在谈不拢再打官司,减少时间和金钱成本。
3.诉讼服务热线:彩礼问题涉及法律细节较多,涉诉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到当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咨询。

法官后语:彩礼是传统习俗的一部分,但不应成为婚姻的枷锁。法律既要保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也要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在尊重传统的同时,让婚姻回归爱情的本质,让日子越过越红火。

原标题:《【田城新“枫”·法庭庭长说案例】让婚姻始于爱 ,让彩礼归于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