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在路上 | “刚成年”不能成为拒不履行的借口!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执行则是这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个环节
长期以来
密云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
竭力让“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不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密云法院推出“执行在路上”专栏,
讲述执行路上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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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成年的青年人处在人生中的一个特殊阶段,由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向完全行为能力过渡,大部分人没有收入来源,甚或依旧处于求学阶段,法治意识淡薄。但若以“刚成年”作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不仅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更将纵容失信行为的蔓延。近日,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刚成年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无证驾驶酿事故,拒绝赔偿引纠纷
2024年,金某隐瞒无驾驶证事实,请求袁某帮忙租赁车辆。不出意外,金某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理赔,袁某被迫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后,将金某诉至法院,请求由金某承担赔偿责任。经审理,密云法院判决金某赔偿袁某62 962.6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未履行给付赔偿款的义务,袁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得知,金某虽已成年,但无固定工作及收入,名下无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僵局。为妥善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联系金某家属,并组织双方到庭调解,最终在金某父亲参加下,促成金某与袁某达成和解协议:金某先行支付4万元,剩余款项每月支付2 000元,直到全额还清。


拘留亮剑维法威,执行攻坚化纠纷
原以为此举可有效化解矛盾并保障袁某的胜诉权益,但调解完毕后,金某不仅未按时支付款项,还向袁某表示:我就是没钱,你能怎么办。
执行法官依法传唤金某到法院,其母陪同到场。经耐心劝解并告知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金某及其母亲一改往日态度,拒绝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刚成年,就是没有钱还”。金某既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又未履行财产报告义务,即使其刚成年,也并无任何年龄特权。为维护法律的尊严,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金某采取拘留措施。
金某被拘留五日后,其父赶到法院,希望与袁某继续协商。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和解协议:金某之父先替金某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则由金某之父作为担保人,并承诺在年底一次性支付清。申请人袁某亦体谅金某困境,自愿放弃部分债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之后,执行法官及时解除对金某的拘留措施,同时为确保案件顺利履行,执行法官告诫金某父亲:子债父担虽非法定义务,但亲情帮扶可助其重归正途,而且金某刚成年,拘留可能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通过代为履行还款责任解除拘留,则可减少对金某的负面影响。



青春须敬畏法度,诚信方立身之本
刚成年绝非承担法定义务的“免责盾牌”,密云法院通过“拘留促履行+家庭担保”组合拳,既破解“刚成年年轻人无财产可执行”困局,更彰显“生效判决必须兑现”的司法决心。年轻人当以本案为镜,无证驾驶、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不仅会侵犯他人的权益,也会导致自身经济受损、信用破产的后果,代价远超想象。


司法拘留作为维护生效裁判权威的利剑,既是震慑失信者的强制手段,亦是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接下来,密云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措施的运用,切实维护每一名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力争让那些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知敬畏、懂法律、讲诚信,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供稿丨武楫凯
编辑丨小谁
审核丨蒋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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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执行在路上 | “刚成年”不能成为拒不履行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