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小学、初中,...

2019-03-04 18:16
浙江

本文原标题:《重磅!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小学、初中,学区划片招生方案出炉!》

刚刚

宁海县教育局公布了

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细则!

你家属于哪个学区?

孩子上哪所学校?

快来看看吧!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义招【2019】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划片招生、分类入学、控制班额”的工作思路,结合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在城区小学学区内(11所公办小学),截至2019年4月30日前具有居民户口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类: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9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新生为宁海户籍,既无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小学学区房产,截至2019年4月30日,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或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满两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社保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三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2019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

第一类:在城区初中学区内(5所公办初中),截至2019年4月30日前具有居民户口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类: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9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类:新生为宁海户籍,既无城区初中学区户籍又无城区初中学区房产,截至2019年4月30日,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连续满两年及以上(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登记在册);或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单位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满两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社保两年内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三个月以上补缴无效)。

从2020年起中小学新生父(母)在城区中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的,也必须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两年及以上。

非宁海户籍且无城区中小学学区内房产的中小学新生按《2019年宁海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进行招生(具体见附件)。

中小学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至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前。所有证件查验时都必须登记在册。

二、招生办法

(一)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一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照“同一批次,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顺序录取。

(二)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二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在第一类对象安排之后,如果房子所在地学区学校还有招生余额数时,按顺序录取。

(三)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三类就读条件的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达到城区学校录取划定分数线的对象),在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安排之后学校还有招生余额数时,由家长选择填报其中一所有招生余额数学校的选校意向。当选校意向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余额数时,则直接进入选校意向学校就读;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被淘汰者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随机安排就读学校。

电脑派位工作在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校长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人数为40—50人。

中小学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均不得参加电脑派位。第三类对象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

(四)中小学新生父母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五)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华侨归侨子女、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等学龄儿童,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六)在2019年4月30日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户籍迁入城区学区内的中小学新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七)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取得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当年入学依据。

(八)自愿放弃房屋所在学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应对照城区学校转学条件,经城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一安排入学。

新生入学名单由城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三、特殊房产规定

中小学第一、二类为特殊房产的招生对象,经城区招生办公室调查确认后,按以下规定入学:

(一)房产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二)在建商品房未取得房产权证的,以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三)房屋被政府拆建的,以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四)在2014年3月10日之前,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或者在2014年3月10日至2018年4月30日之间,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在2018年5月1日(含)之后学生父(母)拥有与他人共同取得共有权的住宅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

(五)集体性质住宅房产未取得土地证的,须提供产权来源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以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六)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内房产的入学对象,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

学生父母的商铺、商业店面、写字楼、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四、报名办法

有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报名办法,家长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报名办法进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的时间为2019年4月1日到2019年5月31日。

2、报名网址

招生报名管理系统网址:http://114.55.97.128/nh/

3、基本流程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新用户→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的照片→等待审核结果

4、基本要求

根据报名系统设置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按如下要求操作:

①照片能清晰、正面、完整显示证件内所有的文字;

②证件内有内容记录的所有页面按前后顺序逐页上传(含户口簿、房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生证、务工单位合同等);

③有正反面的证件要逐面上传(含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居住证等)。

5、其他事项

①每个新生只能用一个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不可重复申请。

②《关于印发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义招【2019】1号)的文件中规定的符合特殊房产新生,请家长到现场进行报名。

③网上报名审核结果,请于2019年6月20日以后登录本系统查询。

④请确保填写资料真实性,所填信息将送相关部门核查,在申请人填写的资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有一处及以上虚假情况,取消网上报名资格。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登记采取集中错时分批的报名方式。具体分小学、初中两个报名阶段。小学、初中招生《告家长书》由本学区各幼儿园、小学分别分发给学生家长。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到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阶段

对 象

时间

地点及电话

小学

在县中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阳光茗苑幼儿园及辅导片民办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月中上旬

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

桃源南路298号

电话:65589390

在跃龙、六一幼儿园及辅导片民办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月中下旬

在其他幼儿园就读与非在园的并符合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4月份

初中

在实验、金桥、城南、城西、金阳、辛岭、溪南、上金等小学就读并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5月中上旬

在潘天寿、华山、城中、城东、星海、桃源、回浦、山水、水车等小学就读并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5月中下旬

在其他小学就读并符合城区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5月份

五、提供材料

新生父母根据招生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预约报名登记,并填写《宁海县城区2019年中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各类材料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查验。

(一)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

第一类和第二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与房产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第三类对象,若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父母是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的按月参保证明(近两年内有两个及以上工作单位的还要提供历年参保证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的,提供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的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参加初中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参加小学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注册手续时,凭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注册手续。

六、录取顺序

招生工作严格按事业计划进行,其中第一类、第二类对象按批次录取,第三类对象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方式录取,额满为止。按批次录取时,当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同批次对象则按房产证发证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第一类无房对象按户籍申报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名单;未录取人员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具体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一)一类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

(二)一类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不一致的;

(三)一类学生全家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三者一致的;

(四)一类学生全家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三者不一致的;

(五)一类学生学区内有户籍,但父母学区内无房产的。

(六)二类学生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七)二类学生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

(八)三类学生选校直接入学与公开摇号入学的;

(九)三类学生公开摇号淘汰安排入学的。

七、学区范围

辛岭小学新校舍2019年9月投入使用,为了缓解城区小学的招生压力,从2019年起,辛岭小学纳入城区学校招生。因此,城区小学部分学区将作适当调整。溪南片西环南路(甬临线复线)以西的草湖、项家、凌塘各村学区从城南校区划到辛岭小学。各校的具体学区地段范围如下:

(一)城区各公办小学学区地段范围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金桥

校区

东:桃源北路以西(时代大道路口至天安路东延长线与桃源北路交叉处)

南:时代大道南转兴宁中路西连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沈海高速以北(桃源北路口至金檀路口)

西:至上金山脚、阳光小区、金檀路

北:至天安路、笆弄头村连沈海高速西转金水西路、金山一路

1

另加:桥下潘村民

银河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南:外环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时代大道口至外环路口)

北:时代大道以南

2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檀树路口至乌石路口)

南:乌石路以北

西:至西环中路以东

北:檀树路北转金檀路西连沈海高速以南(兴宁中路口至西环中路口)

3

另加:新建村民

潘天寿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南:中山中路以北

西:兴宁中路以东(外环路口至中山路口)

北:外环路以南

5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以西(乌石路口至天寿西路口)

南:天寿西路以北

西:乌石山至水务集团以东

北:乌石路以南

4

另加:檀树头村民

实验

校区

学区区块一:

东:靖海路东转人民大道北连东海路以西(中山东路口至环城北路口)

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北(兴宁中路口至靖海路口)

西:兴宁南路以东(中山中路口至北大街路口)

北:中山中路、中山东路以南(兴宁中路至东海路口)

7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实验

校区

学区区块二:

东:兴宁中路、兴宁南路以西(天寿西路口至车河路口)

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北

西:山河岭以东

北:天寿西路、水务集团以南

6

另加:坦坑、汪家村民

华山

小学

东:兴海中路西转时代东路再北转海锦苑小区西以西(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南:人民大道北转东海路西连中山东路以北(桃源中路口至

兴海中路口)

西:桃源北路、桃源中路东转中山东路南连东海路以东(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路口)

北:金水东路南转海锦苑小区西东连时代东路以南(桃源北路口至兴海北路口)

8

星海

小学

东:至白峤、雪坡、岙里各村

南:老白峤岭公路以北

西:桃源北路东转金水东路南连海锦苑小区西再东转时代东路南连兴海中路以东(下洋吴至人民路口)

北:至唐安李、竹口储、杨家、下洋吴、钱岙、西岙各村

9

城中

小学

学区区块一:

东:至环城北路口与东大街交叉口

南:中大街、东大街以北

西:兴宁南路以东(北大街口至中大街口)

北:北大街、环城北路以南

11

学区区块二:

东:兴海南路以西(人民大道口至东郊路口)

南:环城北路、东郊路以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西:靖海路以东

北:人民大道以南(靖海路口至兴海南路口)

10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城东

小学

东:至岭脚村山脚

南:至屠岙胡、屠岙蔡、马婆园、石舌章、赵家山、双溪、大

路李、下陈、草坛头、上枫槎、下枫槎各村

西: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东(东大街口至跃龙山桥口)

北:东大街、东郊路北转兴海南路东连老白桥岭公路以南

12

城南

校区

东:桃源南路、跃龙山路以西(中大街路口至飞凤山公园口)

南:至西环南路(甬临线复线)以东的溪南片(范家、前洋、岭头、溪南刘、溪南许、罗家各村)

西:西郊路以东转徐霞客大道连西环南路(甬临线复线)以东

北:中大街、西大街以南

13

城西

校区

东:兴宁南路以西(车河路口至西大街口)

南:西大街、西郊路以北

西:至松竹新村、西城国际、黄泥山

北:车河路北转山河路西连中山西路以南

14

十一

辛岭小学

辛岭片各村;

溪南片西环南路(甬临线复线)以西的草湖、项家、凌塘、

各村

15

(二)城区各公办初中学区地段范围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桃源

中学

东:桃源北路东转金水东路连北接兴海北路山脚以西(跃龙路口至山水片各村)

南:乌石路、跃龙路北转桃源北路东连金水东路以北

西:至大金、前黄、檀树头山脚

北:至回浦片、西溪片、竹口片、山水片各村(含尤家、下洋

顾、上山尤村)

1

另加:辛岭片各村(不含双水、枧头村);原双峰乡的澄深、中央山、大坑、长坵、逐步、苍坑、大岭头、张辽、平坑、上辽岗、大陈、榧东、杨染、榧坑、清水染、里坑、王家染、里塘各村村民

序号

学校

学 区 地 段 范 围

学区地图

编号

潘天寿

中学

学区区块一:

东:桃源中路以西(跃龙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南:人民大道南转兴宁南路西连车河路以北(黄泥山至桃源中路口)

西:至山河岭

北:跃龙路、乌石路以南

3

学区区块二:

东:兴海北路、兴海中路以西(金水东路口至妇保医院)

南:正学东路东连华山村南面与妇保医院以北

西:桃源北路、桃源中路(金水东路口路口至正学东路口)

北:金水东路以南

2

另加:檀树头、上桥、下桥、隔水洋、斗门张、大桥李、新建各村村民

星海

中学

东:至白峤、岙里、雪坡各村

南:人民大道以北(桃源中路口至兴海中路山脚)

西:桃源中路东转正学东路连接华山村南面与妇保院北转兴海中路与兴海北路以东(金水东路口至人民大道口)

北:正学东路东连接华山村南面与连妇保院北转兴海南路与兴海北路东转唐安李老村以南

4

跃龙

中学

东:至阳光浴室山脚

南:中大街、东大街、东郊路以北(兴宁南路口至阳光浴室山脚)

西:兴宁南路西转环城西路北连山河路以东(中大街口至车河路口)

北:人民大道南转兴宁南路西连车河路以南(阳光浴室山脚至山河路口)

5

城关

中学

东:至兴海南路山脚

南:至水车片各村

西:至溪南片各村

北:至东郊路、东大街、中大街北转兴宁南路西连环城西路北转山河路西连车河路以南

6

另加:双水、枧头各村

本规定初中适用于跃龙中学、城关中学、星海中学、潘天寿中学、桃源中学;小学适用于实验校区、城南校区、城西校区、金桥校区,潘天寿小学、银河小学、华山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星海小学、辛岭小学。

未尽事宜,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宁海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为规范有序做好2019年宁海县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义招【2019】1号)精神,结合城区教育资源承载力,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城区积分入学的对象及条件

1、申请城区积分入学对象

2019年秋季申请在宁海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果符合城区义务教育段公办中小学招生第二类对象条件的可按照第二类对象的招生办法安排入学,不必参加积分入学。

2、申请城区积分入学资格条件

申请人申请城区积分入学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①申请人(父或母)在城区学区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现居住地必须在城区学区内,如果现居住地有变更的,以有效时间内最后一次申请的现居住地为准(申请时间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的均为有效时间)。

二、积分申请管理机构

积分申请由宁海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受理服务窗口负责办理(地址:金水东路5号,联系电话:0574-65131711)。申请积分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可参照《宁海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宁政办发[2017]88号)。

三、积分入学申请时间及程序

1、积分申请时间。

新生积分申请时间截止2019年4月30日。

2、积分申请程序。

申请人根据《宁海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中的有关规定,登录“宁海e乡”APP客户端进行自助申请,或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海县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申请。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机构根据《宁海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注登记,确认积分。

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的相关材料。

3、申请就学

申请人在取得有效积分(审核状态为“已归档”即为有效积分)后,于2019年5月份(工作日)携带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要提供)等材料到城区义务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办理申请就学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积分入学招生方法

1、城区义务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办公室根据2019年城区义务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可提供的学位余额数划定入学积分录取分数线。入学积分相同者,按居住证签发时间先后排序。

2、达到城区(11所公办小学或5所公办初中)划定入学积分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与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3类就读条件的学生一起按城区公办中小学第3类对象招生方法安排就学。

五、注意事项

1、实施积分入学办法后,因为学位余额数不足,请各位达不到划定入学积分录取分数线的申请人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回户籍地就学的准备;

2、请各位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尽早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

未尽事宜,由城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转给身边有需要的家长~

□供稿:县教育局王小飞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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