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全国通办”的公告

2025-05-12 18:29
云南

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为满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将我市婚姻登记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婚姻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婚姻登记办理地点

瑞丽市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新建路2号)

三、业务咨询电话

瑞丽市政务服务大厅婚姻登记处0692-6995061

瑞丽市民政局0692-4100101

四、结婚登记

(一)登记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二)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

受理;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3.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

五、离婚登记

(一)登记流程:申请—受理—三十日—审查—登记(发证)

(二)登记条件:

1.当事人自愿离婚;

2.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

3.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4.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结婚证:双方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查阅结婚登记档案资料);

3.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同版证件照;

5.现役军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六、补领婚姻登记证

(一)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二)补领条件: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三)所需证件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婚姻登记档案;

3.补领结婚证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不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

4.补领离婚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同版证件照。

瑞丽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1日

编辑、推送:王磊

原标题:《瑞丽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全国通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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