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酉阳法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典型案例》



近日,市高法院发布《重庆法院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典型案例》,酉阳法院酉酬法庭报送的《杨某与某中学、梁某等13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杨某与某中学、梁某等13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调解案
—依托党建统领“141”基层智治体系化解校园欺凌纠纷
关键词
民事 教育机构责任 校园欺凌 教育机构管理职责
基本案情
2024年11月12日,某中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学生群体冲突事件。高一学生杨某与初二学生梁某等13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致杨某受伤送医。事件发生后,校方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通知家长送医,但围绕责任划分、赔偿诉求与矛盾化解,杨某、梁某等13名学生、学校三方产生争议。杨某家长要求学校及梁某等13名学生的监护人共同赔偿损失、13名学生在全校大会上公开检讨道歉、学校为受害学生办理转学安置;梁某等13名学生监护人认为杨某方诉求过高,无法满足;校方则认为已尽管理义务,没有替学生办理转学的法定义务。面对复杂争议,校方向法治副校长反映了该情况,寻求通过基层司法力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处理方式方法
该案发生后,法院通过“渝快政”主动向当地“141”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汇报,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多元力量化解纠纷。
一、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号脉问诊找“病根”。受理纠纷后,“141”基层治理指挥中心指令“平安法治板块”立即启动调处机制。岗位人员通过“三步走”全面梳理案件脉络。一是全面调查取证。分别向涉事学生杨某、梁某等13人及其监护人、学校了解诉求及心理预期,走访学校教师、宿舍管理人员,还原冲突经过,核查校方日常管理情况。二是归纳各方诉求。杨某认为梁某等13人共同实施殴打构成校园欺凌,除经济赔偿外,要求侵权方在全校大会公开检讨道歉,并坚持由校方为其办理转学;梁某等人强调冲突因杨某言语挑衅引发,且学校宿舍管理存在疏漏,责任应主要由校方承担,同时以“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为由,反对公开检讨;校方承认管理或有不足,但强调直接侵权人为梁某等13名学生,其监护人应负主责,且没有强制性义务为杨某转学。三是定位争议焦点。经系统研判,“平安法治板块”锁定三大核心争议:1.杨某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责任主体有哪些;2.公开检讨是否侵害未成年人权益;3.学校是否必须为杨某办理转学。通过分层析理,案件核心矛盾清晰呈现,为后续调解工作找到发力点。
二、组建“法官+N”的调解团队,多方会诊开“处方”。在前期论证基础上,“平安法治板块”决定组建“法官+N”调解团队精准化解矛盾。由法院牵头,联合多方力量对案情“会诊”后形成三点意见:一是明确事件性质。认定梁某等13名学生殴打杨某构成校园欺凌,监护人须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厘清各方责任。某中学作为寄宿制学校,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案涉事件持续时间较长,但却无校方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冲突,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学校并无法定义务替杨某办理转学事宜,经杨某本人申请,学校可依法依规协助处理;三是把握处置尺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鉴于欺凌方已当面道歉,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再强制公开检讨。调解团队紧扣“保护学生成长”核心,分头开展疏导。对家长,重点阐释法定监护责任,劝导其主动担责、消除对立情绪;对学校,严肃指出教育管理漏洞,要求强化寝室巡查、完善应急机制;对涉事学生,引导家长与校方共同修复关系,避免二次伤害。
三、定制“家校+N”的共育套餐,适时回诊保“康复”。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是一项需要多元主体协同发力的社会治理系统工程。以杨某与某中学、梁某等13人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调解案为引,法院依托“141”基层智治体系,创建了“家校+N”协同共育机制,形成校园欺凌防治的长效闭环。该机制以街镇“141”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为主导,联合教育部门、家长委员会、关工委等责任主体,构建起党建统领下的司法保护、学校教育、家庭监护及政府帮教四位一体的多元共治格局,既实现欺凌行为的精准矫治,更形成预防再犯的持续效应。目前,杨某和梁某等13名学生精神状态良好,学习劲头十足,未再违规违纪。
处理结果
各方达成一致意见:1.梁某等13名学生监护人及某中学赔偿杨某43486元;2.杨某自愿放弃其它诉求。签订调解协议后,各方握手言和并兑现,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
典型意义
《条例》施行后,法院全力推进落实,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嵌入重庆市“141”基层智治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多元解纷力量形成治理合力,寻求矛盾纠纷化解“最优解”,筑牢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根基。
本案中,法院依靠“141”基层智治平台平安法治板块多元解纷力量,以法治副校长制度为桥梁,及时调处校园欺凌争议。调解过程中,派出所通过走访、询问等方式调查取证,还原事件发生经过;平安办安抚学生、家长情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诉求不遗漏;司法所结合事实及各方意见提供法律咨询平等保障学生、学生家长、校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全程参与调解,从纠纷事实认定、法律关系梳理到调解方案拟定全程把关,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同时积极联系法院特约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辅导,保护学生成长。
校园欺凌事件多发,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此类纠纷若未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仅导致受害者身心受损、学业受阻,更可能破坏教育生态、诱发社会舆情,甚至影响公共安全稳定。在调解此类纠纷时,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既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学生双方都加深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其正确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又要建机制搭平台,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重庆市“141”基层智治体系深度互融,打破部门壁垒、整合治理资源,共建矛盾化解多元机制,切实提高了纠纷化解实效,为校园欺凌纠纷化解提供可参考的途径。
原标题:《喜报!酉阳法院一案例入选《重庆法院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典型案例》》

